白眼狼!不顧恩情洗劫9旬母女捆綁害命 二審無期徒刑
▲林姓男子捆綁9旬婦,害她殞命。高院仍判無期徒刑。(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新北市男子林昆鋒,不顧收留自己12年恩情,竟夥同2名友人先摻安眠藥迷昏90歲李姓婦人,而後捆綁李婦與她的女兒,洗劫財物後逃逸,李婦因口鼻遭膠帶封口窒息死亡,釀成1死1傷慘劇。一審法院將林男與2同夥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8日二審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7月26日,35歲的林昆鋒原本居無定所,到宮廟中當乩童,認識李婦兒子,進而與李婦同住,時間長達12年。雙方原本感情融洽,甚至對外以祖孫相稱,但去年初起,林男疑因欠債而多次向李婦借錢,甚至私吞李婦要繳牌照稅的7000元現金,借不到還不惜用偷,2人間因此發生過數次爭吵。
而案發當2天,林男找了也缺錢花用的友人張宥和、彭奕皓,3人先分頭購買犯案用品。案發當天,林男先謊稱有顧肝及顧腎藥品,但實際上爲安眠藥,欺騙李婦母女吃藥後昏迷。3人隨即以繩索捆綁,並進一步搜刮財物後逃逸。李婦兒子因無法入門又無法聯絡上母親,找消防隊前來破門後,發現李婦因手腳口鼻均遭膠帶捆綁,早已窒息死亡,李婦女兒也受有輕傷。案發後檢警鎖定林男追緝,並順利逮捕3人,檢方最後依照「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3人均犯「強盜故意殺人罪」,考量林男與李婦母女同住10多年,相互照料,情同親屬,卻因爲積欠債務、缺錢花用就策畫強盜,造成死者家人永難抹滅的痛苦,實不宜輕縱;但3人在審理階段終能向家屬道歉並表示後悔,雖家屬不願接受,但一審法院仍認定3人有悔意,因此不判處死刑,宣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8日宣判,高院仍認定3人均犯下「強盜故意殺人罪」,考量林男與李婦2人同住10餘年,相互照料,情同親屬,張男亦曾住過李婦住處,竟因缺錢花用而共同策劃本案犯行;且3人均值青壯,李婦2人則年事已高,又因服用安眠藥物陷入昏睡狀態,終致李婦發生死亡結果,惡性非輕,並使李婦家屬承受失去親人之痛苦及遺憾。高院因此仍將3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