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未成年人免遭侵害 六部門發佈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典型案例

記者今天(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共同發佈了一批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典型案例,進一步推動實現強制報告義務主體“應報告盡報告”,引導各有關部門完善工作機制,優化工作方法,高質效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落實落細。

據瞭解,2020年,最高檢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2021年,強制報告制度被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吸收,上升爲法律規定。隨後,最高檢建立了強制報告倒查機制,推行每案必查。在各部門的有力推動下,強制報告制度效能逐漸釋放——2020年5月至2023年12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強制報告發現案件9282件;2020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對不履行強制報告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人員追究刑事責任14人;2023年,發生在旅館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同比下降30.9%。

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共5件,分別爲李某某強姦案、楊某甲虐待案、姚某甲強姦案、高某某虐待案和四川某酒店履行報告責任案,涉及醫療、教育、住宿經營、基層政府組織等多個行業領域。

涵蓋義務主體更加全面,是本批案例特點之一。此前發佈的典型案例所涉主體均爲醫生、教師或住宿經營者,此次發佈的高某某虐待案,則突出了基層政府組織在及時發現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中的重要作用。

本批典型案例更加強調長效機制建設,集中展現了各地的有益探索,爲相關人員發現、報告提供更爲便捷、高效、規範的渠道。這批典型案例也對各地在落實強制報告制度過程中採取的監護危機干預、留守兒童保護、被害人綜合救助等做法進行了總結提煉,更加突出對未成年人的全面綜合保護。

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強制報告制度是保護未成年人免遭侵害的一項重要制度,必須常抓不懈、久久爲功。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持續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落實落細,不斷加強普法宣傳,壓實報告主體責任,完善獎勵和追責機制,確保強制報告制度剛性運行,努力爲廣大未成年人撐起一片健康安全的法治藍天。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