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蜂螫、自踩釘子!3男放大絕獻苦肉計 2年狠詐874萬
▲男爲詐領保險金竟不惜被蜂螫、自踩尖銳物得手近880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謝侑霖翻攝)
一名黃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合謀遊姓與陳姓好友,利用被蜜蜂螫,或是自踩尖銳物,再讓傷口浸泡髒水導致蜂窩性組織炎等手段,向5間保險公司請領87次保險金,2年來共詐得874萬7223元。然而,因3人的手段近乎相同,引起保險公司懷疑便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3人俯首認罪,法官遂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黃男4年10月徒刑、遊男2年8月徒刑、陳男1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黃男曾任保險業務員,因而熟悉保險險種及理賠條件。2012年起黃男因缺錢花用,竟利用職務之便,找來遊男與陳男分別向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富邦產險、臺灣人壽、新光人壽、南山人壽等保險公司投保傷害醫療等保險,再由黃男指導遊、陳2人如何自殘,並把傷口弄到需要住院的程度後,再請領保險金。
由於黃男的招數僅有2招,一是故意讓蜜蜂螫咬,且還要是虎頭蜂才更有效;二是故意用腳去踩各種尖銳物品,隨後再讓傷口浸泡不明髒水,導致傷口感染成蜂窩性組織炎。2年多來多次使用同樣招數,導致保險公司起疑,懷疑3人故意受傷詐領保險金,因而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發現黃男自2012年8月開始故意受傷,保險金順利得手後找來遊男一同加入詐領的行列,最後再找陳男加入,直到2017年8月,3人前前後後共得手近880萬元。3人到案後坦承犯行,並稱是因爲缺錢花用纔會出此下策,法官審理後依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黃男4年10月徒刑、遊男2年8月徒刑、陳男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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