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富銀行員挪用1600萬元 金管會重罰

北富銀行內控出包,某分行出納挪用庫存現金新臺幣1600萬元長達約1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出,分行主管未確實盤點,凸顯內控內稽失當,今天對北富銀開罰200萬元。

臺北富邦商業銀行行員挪用庫存現金髮生在103年12月到104年11月間官員指出,由於行員挪用資金爲庫存現金,沒有存戶因此受到影響

金管會表示,北富銀資金遭挪用一事,顯示該行辦理相關作業有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覈作業等缺失,違反銀行法規定,開罰200萬元,並命令解除違規行員職務。10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