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保障再提升 隨時掌握偵審進度
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建置「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臺」,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在臺北地院及地檢、新北地院及地檢、屏東地院及地檢試辦。(本報資料照)
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建置「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臺」,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在臺北地院及地檢、新北地院及地檢、屏東地院及地檢試辦,被害人只要聲請使用該平臺服務並經審覈通過之後,訴訟進度一有異動,平臺即主動發送電子郵件告知。
爲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關於被害人適時掌握訴訟資訊之決議,被害人能夠即時獲知正確及完整之偵查、審判及執行,包含強制處分及出入監所等資訊,被害人得以在充分掌握案件進度之前提下表達意見,並消除人身安全之疑慮,建置這套系統。
被害人聲請使用該平臺服務並經審覈通過之後,訴訟進度一有異動,平臺即主動發送電子郵件告知,被害人亦可上網登入平臺查詢,且採行一站到位式服務,被害人一次聲請之後,往後縱使歷經不同訴訟階段,均毋庸再次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