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區開藥取消10%個人先行負擔比例,解讀來了

(原標題:北京社區開藥取消10%個人先行負擔比例,解讀來了)

本市推進門診慢性病長處方政策落實

社區開藥取消10%個人先行負擔比例

5日,市醫保局等3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切實推進門診慢性病長處方政策落實的若干措施》,明確將推進三級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慢性病用藥可供應的品規保持一致。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取藥,將取消醫保乙類藥品10%個人先行負擔比例。

市醫保局等部門多措並舉,破解門診長處方政策落實過程中的實際困難,更好地滿足慢性病患者的長期用藥需求。在加強藥品配備管理方面,將確定適宜開具長處方的慢性病病種範圍,醫療機構針對常用慢性病藥品品種規格,科學規劃藥品庫存。對於慢性病患者需要但尚未配備的藥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做好藥品登記,並及時採購配送到位。

在完善診療服務和報銷政策方面,本市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取藥時,將取消醫保乙類藥品的10%個人先行負擔比例。與甲類藥品醫保全額報銷不同,患者在購買乙類藥品時,需要個人負擔一部分費用。此前,參保人購買乙類藥品時,如果未標註個人負擔比例,需由個人先負擔10%的藥品費用,其餘部分列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醫保部門還將研究調整部分藥品報銷政策。

目前,本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老年人和勞動年齡內居民兩類人羣實行首診制度,首診定點醫療機構爲本人選定的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這兩類參保人羣未經首診定點醫療機構轉診到其它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除急診外,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不予支付。新出臺的措施中提出,這兩類人羣在簽訂本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後,取消首診轉診限制,可直接到本人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和中醫、專科、A類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

慢性病常用藥品各品種規格納入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招採子系統,各級醫療機構均可按需採購。針對部分藥品包裝規格不符合臨牀需求、影響長處方開具的問題,鼓勵本市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變更慢性病藥品包裝規格爲7天用量的倍數,並對持有人進行年度報告或備案提供指導和服務。

針對慢性病患者以老年患者爲主,可能存在行動不便等情況,加快推進醫療機構開通線上診療和醫保移動支付,鼓勵醫療機構爲參保人員提供人不出戶、送藥上門“一站式”配送服務。

支持二、三級醫療機構將診斷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信息數據,推送至其健康檔案或簽約家庭醫生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方便爲患者提供連續性健康管理服務。此外,選取部分緊密型醫聯體試行糖尿病、高血壓兩種慢性病門診按人頭付費,加強醫聯體內慢性病患者用藥銜接,在保證用藥安全前提下,提供處方延續服務。

不斷優化完善三醫聯動績效考覈指標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考覈指標,門診次均費用、門診次均藥品費用等考覈需剔除長處方產生的藥品費用影響,避免考評指標負向引導,促進長期處方落到實處。

【新聞名詞】

長處方是指具備條件的醫生按照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慢性病患者開具用量適當增加的處方,用量一般不超過3個月。長處方一般適用於臨牀診斷明確、用藥方案穩定、依從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穩、需長期藥物治療的慢性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