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貸新政:離婚不滿一年、名下無住房執行首套房貸
繼北京市“離異3年內不得在京內購房”的限購政策正式廢止後,4月22日,相關配套房貸政策有最新口徑在網上傳播:離婚不滿一年的房貸申請人,如家庭名下在北京無成套住房,執行首套房信貸政策。據悉,該通知已正式下發傳達,4月23日後簽訂購房網籤合同,即可按此新規執行。
該消息來自《關於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執行口徑的通知》。《通知》原文指出,“根據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爲更好支持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現就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執行口徑作出如下通知:2024年4月23日後簽訂購房網籤合同,且離婚不滿一年的房貸申請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成套住房,執行首套房信貸政策。各銀行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該《通知》落款由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發佈。
此前北京執行的離婚未滿一年即認定爲二套房貸的政策,是2017年“317”一系列新政其中之一,從當年3月24日起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