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在擬購新房的區縣(市)無住房的,可按首套房辦理商貸

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今日(8月23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通知明確,居民家庭在擬購新房的區縣(市)無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認定,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長沙市域範圍內既有住房貸款已結清的,支持金融機構自行確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