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動保處評鑑寵物店家 4家特優、5家丙等限期改善
▲動保處公佈北市特定寵物業評鑑結果,提供民衆選擇寵物店家時參考。(圖/北市動保處 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完成2年一次的特定寵物業評鑑,選出4家特優、3家優等、27家甲等,合計共34家優良店家,針對5家被評爲丙等的業者,限期1個月內改善並將前往復查。同時針對民衆檢舉非法販售寵物的店家,可處最高7萬5千元罰鍰,以保障動物福利及消費者權益。
動保處表示,今年度評鑑着重在動物福利,店家寵物飼養環境及動物照顧情形,主要針對業者寵物飼養展售場所設施、寵物照顧情形、消費者權益、動保政策配合等項目進行評比。共選出4家特優、3家優等、27家甲等,合計共34家優良店家(詳細名單請參考:103年度臺北市特定寵物業者評鑑成果)。
另外,涉及消費者權益保障部份,查覈時若發現或民衆檢舉寵物買賣交易時,拒絕且未提供購買者有關寵物之品種、性別、出生日期、外觀顏色、特徵及絕育情形、寵物晶片號碼、來源業者之寵物業許可證字號等情形,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可處最高7萬5千元,最低1萬5千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每兩年一次的評鑑主要目的是藉由評選制度鼓勵業者提升品質,同時提供民衆選擇店家時參考。針對部分業者飼養籠舍空間不足、環境清潔不佳、經營現況與許可項目不符等情形,動保處也評選出18家乙等及5家丙等業者。除了將透過優良業者的心得分享及舉辦研討會來輔導外,也會就本次評鑑成果要求業者限期於1個月內改善並前往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