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共享運具明年確定調漲權利金 汽機車最高可收近900萬

北市共享運具明年確定調漲權利金,收取標準將依車種、許可車輛數收取,規畫汽車每年每輛2000元、機車600元,自行車500元。(黃婉婷攝)

越來越多民衆愛騎共享運具,當前臺北市共享汽、機車數已達1萬5205輛,業者每年卻僅負擔12萬至20萬的權利金,挨批圖利業者。臺北市交通局着手修法,改依投放車輛數收費,今年11月業者會將數據勾稽至網路後端平臺。新版收費方案預計明年上路,屆時共享汽車權利金有望收取285萬、共享機車約598萬。

臺北市政府2019年5月頒佈「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每3年定期檢討權利金計算方式,現行依級距每年收1次權利金,小客車最高20萬、機車最高16萬、自行車最高14萬。其中共享汽車iRent許可1900輛、收20萬,共享機車iRent有2817輛、GoShare有4999輛各收12萬,WeMo的5489輛收16萬。

交通局營運管理科長廖苑伶指出,修法後將依車種、許可車輛數收取,規畫汽車每年每輛2000元、機車600元,自行車500元;另配合綠能政策,電動汽車可減收50%權利金、油電混合折減25%,等於單輛最低只收1000元,電動機車將減25%收450元。換算下來,明年共享汽車權利金有望收取285萬、共享機車約598萬。

經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審議,市府所提修正條文全數過關,新版收費辦法將在明年正式上路。不過,藍綠議員雖贊成市府修法調高權利金,卻擔心業者藉此調漲費率,進而衝擊消費者使用權利。

對此,交通局長陳學臺表示,調漲不是爲了錢,新版收費辦法看似調幅很高,但依共享汽、機車週轉率估計,汽車每日收入約1400元、機車約170元,調後權利金僅佔業者每年收入的1%,如機車只佔0.9%、汽車只佔0.4%,不至於造成業者負擔。

陳學臺認爲,北市目前有3家運具業者,還是回到市場機制,假如漲價無法競爭對業者來說亦是損失。至於車輛數如何掌握,他則說,業者將在11月底開放後端平臺即時查詢,以利市府比對車號和實際投放車數。

他指出,共享運具在臺灣屬新興產業,因此未在起步階段收取高額權利金,藉此鼓勵業者進駐投放車輛,修法後雖提高權利金收取額度,實際收取的金額也只佔業者營收的1%,不會訂得太高讓大家沒辦法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