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楊植鬥遭控欠薪、惡意解僱 賠21萬換和解全案落幕
臺北市議員楊植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楊植鬥被前辦公室法案主任黃亭翰指控積欠薪資、惡意資遣,黃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並要求楊給付41萬餘元,雙方經臺北地方法院移付調解成立,楊須給付21萬元,而黃確定撤告。
黃亭翰去年出面指控楊植鬥原先談好月薪4萬元,聘僱期限一年,但正式就職後,每個的薪水短少,只拿到3萬2000元,詢問薪水能否補發,楊總以自己初任議員經濟困難等理由拒絕提供。
黃亭翰指出,楊交代工作,他都是儘速迴應,工作上也很認真,卻換來一封冰冷的資遣通知,他不能接受惡質違法資遣;黃向法院提確認僱傭關係之訴,並要求楊植鬥給付積欠薪資、獎金和精神慰撫金共41萬餘元。
臺北地院移付調解後,確定雙方成立和解,且雙方僱傭關係於去年8月10日合意終止,楊植鬥得在今年3月29日前給付黃亭翰21萬元。
雙方也同意拋棄一切權利義務,不得再行請求、提出任何民刑事訴訟或行政檢舉等,也不能損害對方名譽,若有違反得再給付對方3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楊植鬥前辦公室法案主任黃亭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