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行車紀錄器 資深主播:記者緊盯「爆料公社」更令人擔心
▲蕭彤雯出書談記者生涯。(圖/時報出版授權提供、蕭彤雯臉書)
文/蕭彤雯
新聞臺的運作大致相同:Live播出時間從清晨六點開始,至隔日凌晨一點結束(其餘爲重播)。除非有重大新聞事件纔會延棚(延後收播)或通天棚(整夜不收播)。如果是「全新聞臺」(即無談話、政論等節目),直播新聞時間一天長達十九個小時,一小時平均播二十至二十五則新聞,算下來一天要播四百七十五則新聞!哪有這麼多新聞可播?
所以除了比較重要的午間、晚間時段,其實每節整點新聞的內容都差不多,頂多排序不同。我以前常開玩笑:「其實根本不需要每個小時都換主播嘛!信不信?我們拿兩小時前那節新聞出來重播,觀衆應該也分辨不出來。甚至他們可能連自己遙控器已經轉檯了都沒察覺,因爲每家新聞看起來都一樣。」
除了重複性太高,電視新聞的取材角度及深度,也愈來愈難滿足我。電視新聞因爲其要求快速、即時的特性,在報導深度上,本來就無法與平面媒體相比。在昔日訊息還無法快速傳遞的年代,電視臺最大的優勢就是能讓觀衆看到當天發生的新聞,甚至透過SNG讓觀衆看到現在「正在」發生的新聞。我總在演講中跟大家分享:
「電視新聞能給你快速的訊息,但若你對某則新聞想知道更多的細節,請看隔天出刊的日報或是週刊。電子媒體給你速度,平面媒體給你深度,這就是媒體業的分工。」
而這也是讓許多資深新聞工作者,想把daily news交棒給年輕後進的主要理由:希望能轉而追求新聞的深度及多樣化,例如擔任節目主持人或製作人。
不過除了自我的追求與提升,我也必須坦誠,近幾年播新聞時、我心中常浮現以下 OS :
「我到底爲什麼要播這則新聞?」
「它有任何需要被傳遞的意義嗎?」
「觀衆有必要知道這個嗎?」
以前的新聞臺,早上開會靠日報,下午開會靠晚報。雖然常遭詬病「只會抄報紙」,但起碼這些新聞大部分還有其資訊意義在。不過近幾年電視新聞多了兩大新聞來源:
前者說穿了就是看影片說故事。偶爾有些行車記錄器確實會意外錄到重要事件的關鍵畫面(例如2015年發生的復興航空南港空難,當時在高架橋上的車輛清楚錄下失事班機失速,先撞橋再墜河的畫面),但我們大部分看到的行車記錄器新聞,都是小車禍、爆粗口。
▲國道五號發生遊覽車翻覆32死,後方車拍下行車紀錄器最後一瞬間。(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這些新聞真的每則都有被報導的需要嗎?你可能會問,既然沒有,那爲什麼要一直做行車記錄器的新聞呢?答案很簡單:因爲有現成的畫面,得來全不費工夫,「CP值高」,不做可惜。
但與行車記錄器新聞相比,記者整天盯着爆料公社其實更讓人憂心。爆料公社是一個公衆平臺,如果今天貼文者本人就是當事者,他遭到不公平待遇,透過此平臺申冤(或發泄),記者覺得有新聞價值,聯繫上當事人,進行查證、採訪與平衡報導,這可以是則好新聞。然而並非所有的爆料都適合報導。
行車記錄器錄下的至少是連續畫面,還看得出來龍去脈。但爆料公社許多貼文者,往往只提供一張照片或一小段影片,配上他個人的主觀文字敘述。不瞭解前因後果、不知道事情始末,怎能直接當成新聞?現在報社及電視臺所經營的網路即時新聞,因爲競爭壓力太大、爲了搶快,經常忽略最重要的「查證」流程,直接以「有人在爆料公社爆料…… 」開場,然後就通篇貼上。
▲蕭彤雯認爲,記者盯着「爆料公社」更令人擔心!(圖/爆料公社)
網路新聞一出,各家Live播出的新聞臺編輯也會立刻抓圖,排進當節新聞,並打上「最新消息」。
原本只是則公社爆料,一旦變成「新聞」,接收此訊息的受衆以百倍千倍速度擴增。即便事後發現是烏龍爆料、誤會一場,但對當事人早已造成傷害。這樣的狀況,媒體絕對無法以「我們只是轉發爆料公社的文章」來避責,因爲:在爆料公社裡貼文的是一般人,但我們是記者。
查證,是記者該做的最基本功課,更是職業道德。速度與真相,哪個應該被擺在前面?如果這個人只是個想靠贊數得到存在感的一般人,他不需要尊重真相,頂多最後刪文、道歉。但若是記者,這問題永遠只有一種答案:真相必須凌駕一切之上。
●作者蕭彤雯,曾擔任壹電視主播的蕭彤雯,一直擁有高人氣,其專業形象亦深植人心,本書從她從業的初心開始,寫下二十年的精華,困難與驚險的過程,堅持的態度。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