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上路5年 中市僅7千人籤AD

民衆只要年滿18歲,可以在意識清楚的時候,透過簽署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完成預立醫療決定(AD)。圖爲示意圖。(澄清醫院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灣2019年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臺中市也努力推廣預立醫療決定(AD)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但根據統計,截至2024年8月20日,僅有7162人完成AD簽署註記,這數字遠不及已完成DNR簽署的8萬6996人次。安寧緩和醫學權威周希𫍯強調,預立醫療決定能完整反映病人的意願,是走向善終更全面的保障。

臺灣「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5年,直至現在民衆普遍認同安寧醫療,但對預立醫療決定認知仍有限;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神經內科主任周希𫍯表示,拒絕老病後無效醫療,不是簽署DNR(放棄急救)就能做到。

他解釋,DNR主要是針對特定情況下不展開急救,而AD除末期病患外,也擴大到不可逆轉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政府公告的重症;除拒絕心肺復甦術,AD還允許拒絕其他延命措施,如輸血、抗生素、鼻胃管灌食,並且是具有法律保障。

但要做預立醫療決定之前,必須先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讓相關的人員都能知道意願人的想法和決定,並參與討論,衛生局表示,民衆只要年滿18歲,可以在意識清楚的時候,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及完成AD簽署,保障自己對未來醫療處置有知情、選擇及決定的權利。

臺中市目前有27家院所提供ACP諮商,收費大致是2000元到3000元不等;7月1日健保署針對四大類對象包含65歲以上重大傷病者、輕度失智者、不可逆轉之末期病患、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劃等對象提供一生健保給付一次優惠;臺中市部分醫院也提供到宅協助進行照護諮商與AD簽署,以照顧不便出門的失能個案。

周希𫍯建議,即使已簽署DNR的人,也應該考慮簽署AD,已完成AD註記的他認爲,民衆都想善終,不想臨終插滿管線,但ACP需自費讓多數民衆想再等等。中國醫藥大學急診室主任陳維恭認爲,AD確實是讓自己預約善終法律依據,但他坦言,已籤DNR、未籤AD,主要還是因爲ACP過程嚴謹、必須耗時進行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