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族的十大理由 說穿了還是LUB

沒錯!這篇就是想引戰啦!小茉莉表示,我要強__你!

最近看到蘇有朋主演的《非緣勿擾》11月5日要在大中天上映,電視臺找了一堆路人(工作人員?)出來說明自己不婚的原因。好奇之餘,哥也爬到一篇《蘋果日報》10大不婚原因的影音,雖然兩間媒體死對頭,卻都對不婚議題有感,可能是臺灣生育率已經跟馬英九總統民調支持率一樣,掉到谷底的關係

這十大不婚原因看起來好像有點道理,不過後面加一句,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其實結婚不結婚,生不生小孩都有好有壞,重點是你想好接下來的人生嗎?腦補一下吧,想像40歲以後,50歲以後,當你青春容貌不再,朋友死去大半。你就會後悔當年去開房間,傷害那個對你很溫柔的人。你就會後悔一直給那個不斷劈腿爛男人機會,給那個爛男人無限傷害你的開火權。色字頭上九把刀小內+周羽亭都愛 劈腿告白大公開:不知跟誰上摩鐵

累了嗎?我們來聽一首五月天的《溫柔》●LUB:LUB是ptt的一個用語,出現於棒球版,其取譜音臺語的「理由伯」(愛找理由籍口大叔)。該名稱起源於2008年,當時旅美棒球選手曹錦輝回國加入兄弟象隊,成爲關注的焦點(棒球版的文化較愛酸兄弟像),但表現一直不穩定,一次在高雄澄清湖球場比賽表現不好後,在訪問中抱怨該球場的投手丘不好,因此就被棒球版鄉民酸爲LUB。之後這個名詞不僅用於曹錦輝,常用於各個輸球之後找理由的球員教練身上。後來除了棒球版以外,其他版面偶爾也會看到這個用語,即用於任何愛找理由藉口的人。(資料來源:ptt鄉民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