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覈銷首長特別費3萬多元 前海巡署參議石大誠夫妻被訴
臺北地檢署
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官員石大誠,被檢舉於2019、2020年擔任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主任期間,採購健康鞋墊、臘肉致贈同仁,事後以妻子朱梅菲經營的「豫誠邦企業社」收據,覈銷首長特別費共3萬多元,臺北地檢署10日依僞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起訴石、朱2人。
至於廉政署懷疑石、朱涉犯圖利罪部分,檢方認爲2人沒有圖利犯意,罪嫌不足,另予不起訴處分。
石大誠曾是海巡署教是上校轉任文職,曾爲簡任11職等高官,日前已退休。石大誠因此事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第1項規定,法務部處罰鍰新臺幣6萬8000元確定。
起訴指出,石大誠2020年購買50雙健康鞋墊,未經妻子同意,即僞造妻子經營的「豫誠邦企業社」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覈銷9100元特別費;另石2019年底向臘肉業者採購臘肉2萬5000元,指示妻子僞填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向海巡署覈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