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獨厚單一工會! 全教產籲教部廣納多元聲音

全教產強調「教師組織不等於教師會」,籲請教育部應傾聽多元。(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教師法》條正草案全國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黃耀南今(9日)表示,新《教師法》草案中有關「教師組織」部分,仍用「全國教師會」當作全體教師的代表,而所謂「全國教師會」目前成員全部與單一工會「全教總」相關成員重疊,其組成人員只能代表單一工會,更不能代表全體教師,呼籲政府廣納多元聲音,而非獨厚單一工會。

黃耀南說明,新《教師法》草案中第三十九條有關組織的定義,與現今教師組織運作完全不符,目前有實質運作的教師工會,包括:全教產、全教總、私教工會、高教工會等工會。然所謂「全國教師會」成員卻完全只有「全教總」成員壟斷。全國只有少部分教師加入「全教總」,而由「全教總」所組成的「全國教師會」豈具有代表大多數教師之資格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及立委,勿剝奪教師工會實質教育政策參與權協商權。(圖/記者許展溢攝)

此外,黃耀南表示,就因爲現《教師法》中,規定能參與主管機關代表的只有「教師會」派出成員,所以政府只須與「教師會」單方疏通合作,便能輕易推動各項法案,「如此罔顧大多數教師的權益,難道是民主國家該有的態度?難道是政府修法的精神?」

黃耀南也說,值此教師法修法期將進入二讀之際,爲保障教師工會之法定任務。全教產呼籲立委諸公及教育部,勿惡意限縮「教師工會」所代表教師勞動者的組織發展權,勿剝奪教師工會實質教育政策參與權、協商權。

黃耀南指出,人權法治國家得之不易,切勿大開民主倒車,全臺灣所有教師,皆應受法律保護;所有教師也應該有權利行使自己的權利,獨厚一個組織,只聽單方面的聲音,是上下交相賊,如此漠視教師權利、惡意修法的行爲,必將受國際唾棄。

▲全教產呼籲政府應廣納多元聲音,而非獨厚單一工會。(圖/記者許展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