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勇夫涉關說被特偵組移送監院 柯建銘背信案沒事
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針對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替立委關說,6日認定事證明確,分別移送監察院及行政評鑑。涉及向曾、陳2人關說的立法委員柯建銘背信罪等案,因高檢署檢察官放棄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特偵組代理髮言人楊榮宗(右圖)指出,全案接獲檢舉,蒐證已久,認定曾勇夫、陳守煌涉嫌替立委關說。
特偵組指出,曾勇夫身爲法務部長,竟於接受案件關說後,允諾立法院長王金平爲關說事項的處理,並回報已完成,明顯違反行政法令,但因曾勇夫身爲政務官,因此將函送監察院審議。
全案緣於特偵組會同臺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機組偵辦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集體貪污案,民國99年7月12日執行搜索,在被告陳榮和辦公室查獲130萬元,住處也搜出90萬元現款,其中130萬元是貪污犯罪所得贓款,同年11月8日起訴時,並請法院予以宣告沒收,現正由法院審理中。
另該案90萬元的來源,被告陳榮和供詞不一,其配偶對此亦毫無所悉,檢方於是另行籤分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繼續偵查,發現該款項無特定對價關係,乃予以簽結。不過,陳榮和始終無法交待該款的來源且供詞反覆,是否涉有財產來源不明罪,發交臺北地檢署偵辦。
特偵組在第61號「他字案」中查出,柯建銘(左圖)涉嫌介入關說假釋,且有不明款項流入其帳戶,檢方向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聲請就柯建銘持用之0938******號電話核發通訊監察書執行,經清查金流,等款項系自案外人流入,與受假釋人無涉,且查無其他積極事證,尚難認柯建銘涉有貪污犯罪,全案於9月5日簽結。
不過,特偵組執行柯建銘持用手機監聽作業中,發現法務部長曾勇夫、臺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及柯建銘關說,而違法指示臺灣高檢署承辦檢察官林秀濤就柯建銘被訴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之臺高院101年度上更(一)字第92號更一審無罪判決不予上訴,致使全案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