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股酒店還籤假出勤表 前北市刑警確定入監蹲2年
8年前擔任臺北市捷運警察隊刑事組員警的郭仲文投資脫衣陪酒酒店,泄漏警察臨檢勤務的訊息給業者,去年他被依貪污等罪判囚6年定讞,他與刑事組組長在外聚餐飲酒卻未返回隊部簽退,由同事代簽部分,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認定,依僞造文書罪將他判刑2年定讞。
郭仲文投資北市的脫衣陪酒酒店部分,去年最高法院斥責他投資色情酒店及經營賭博場所,收受不法利益,嚴重損害公務員清廉認真之信譽,駁回上訴、判決定讞,他被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無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高院更一審認爲,郭男未實際擔服刑案偵查勤務,而在外聚餐飲酒,且未返回捷運警察隊隊部簽退,卻指示同事代簽退勤的不實紀錄,將4次犯行各量處有期徒刑1年2月,合併執行2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