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代收停車手續費 桃園比雙北高
桃園市公有路邊停車格停車費若超商代收,市府每張須支付4.3元代收費,比雙北還高。民代希望市府應與業者溝通,降低代收費。(賴佑維攝)
桃園市公有路邊停車格停車費可採超商代收、金融電信代收及行動支付3種方式,若超商代收,市府每張須支付4.3元,比雙北還高。桃園市交通局表示,雙北停車量較高,桃園難以量制價,會宣導民衆採行動支付僅0.5元,爲市府省下公帑。
桃園市停車場作業基金29日在議會審查,佣金、匯費、經理費及手續費共編列3574.8萬元。其中超商費用2619萬元、金融電信業336萬元、遠通電收288萬元,行動支付331.8萬元。該費用爲委託業者代收停車費,支付業者代收手續費用。不論民衆採取何種方式繳費,都不影響停車費多寡,但市府仍需支付業者費用。
民進黨市議員劉仁照關心超商代收費是否過高,他說,桃園市1張停車單要給超商4.3元,但臺北市不到4元,這問題存在已久,也曾被審計處檢討,交通局應該跟業者溝通,否則對桃園不公平。
交通局說明,目前桃園市超商代收停車費用4.3元,估計2025年可開出1250萬張停車單,依照民衆繳費習慣,約5成使用超商,估計需支付超商費用2600萬餘元。而臺北市超商代收費用4.1元、新北市3.9元,主因在於2市停車單遠高過桃園,以量制價無法比過雙北。只算停車格,不論使用率,臺北市有4.8萬格、新北市3.2萬格,桃園僅2萬格。
而代收費用中,超商4.3元、金融電信代收3.2元、行動支付0.5元,明年仍會持續宣導使用行動支付繳納停車費,降低超商代收手續費支出。
另外包費用增加,交通局說明,估計2025年停車格會成長約1成,搭配明年推動路邊車格智慧化開單,估計開單加簽成長約2成,也因爲人力成本不斷提高,因此勞務委辦契約預算編列6500萬元,不過停車費收入預估4.58億元,會比今年增加8000萬元。
市議會聯席審查桃園市114年度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已經結束,共擱置47筆,經費達3億87萬6837元,12月3日進行二、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