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員網購不付錢偷拆包裹再退貨 蝦皮賣家氣炸求償
竹縣21歲王姓男子去年初在桃園某超商擔任大夜班店員時,向蝦皮賣家訂購8件貨到付款逾2萬元商品,寄送至工作的超商取貨,趁當班時拆包裹拿走東西又辦退貨,賣家氣得向超商求償,店長調監視器得知報警,桃園地檢署偵結,將王男依7次業務侵佔、詐欺取財及1次業務侵佔未遂和詐欺取財未遂起訴。
起訴事實指出,王男去年1月中旬纔到全家超商桃園區某分店任職,平常負責收銀及代收付包裹等工作,自去年2月8日起至3月9日間,分別以羅萱、萬丁榮、羅德貴、鍾承軒、陳沐浴、王登輝、鍾嘉、鍾萱等假名字,向蝦皮購物網站的8名商家分別訂購寵物罐頭、保健品等市價逾2萬元的商品。
王男選擇以貨到付款的方式給付貨款,指定將商品寄到他工作的分店,賣家們收單後陸續寄抵超商,他便利用當值大夜班之際,將到貨的商品拆開,陸續取出包裹內的反光貼紙、3M工程級拉線、煙沐、擴香組合及逗貓棒等物侵佔,然後再將包裹彌封後放回包裹區,等包裹均因無人領取退回商家,經賣家發現領回空箱子而向分店求償,經店長調閱監視器發現王男所爲報警。
檢警調查時,王男均坦承不諱,同時店內的監視器畫面也佐證,包裹到貨的相關日期,王男皆會趁當班的深夜11點多至凌晨2點之間,偷拆包裹取出商品後再將包裹彌封放回包裹區。
竹縣21歲王男去年初在桃園某超商工作時,以假名向蝦皮賣家訂購貨到付款商品寄到工作的超商,趁當班時偷拆包裹取走東西后退貨,桃園地檢署依業務侵佔、詐欺取財及業務侵佔未遂、詐欺取財未遂等罪起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