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鳳訴請離婚 前夫要她賣3300萬房分一半
有「最美歐巴桑」之稱的藝人陳美鳳離婚訴訟牽扯2年多,4日臺灣法院判決離婚獲准,日前到美國和老公David(徐福慶)打官司,2人因爲房事問題談不攏,預計將在年底再次開庭審理,幾次來回奔波和律師費,已經讓她花掉了上千萬。
▼陳美鳳訴請離婚,前夫要她賣3300萬房分一半。(圖/翻攝自陳美鳳臉書)
陳美鳳2003年在紐約和David結婚,2014年訴請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離婚,男方3次開庭皆未到,最後法院判決她勝訴。而她8日在紐約開庭審理,訴請對方一家人搬離她價值3300萬的房子,據《蘋果日報》報導,David雖同意,卻要求她將房子售出的所得分一半,讓她無法接受,雙方最後無法達成共識,書記官已告知下次開庭日期。
從訴訟開始以來,David就一直不願答應搬出陳美鳳紐約名下的房子,他先是一口咬定這房子是自己的,到改口稱是贈與,接着又變成是前妻口頭上說要送他的,後來又說是向女方租的,4度提出訴訟文件,態度十分堅持。
▼陳美鳳到到美國後,走訪自己在紐約的地產。(圖/翻攝自陳美鳳臉書)
陳美鳳到美國後,走訪自己在紐約的地產,卻沒有鑰匙可進入,讓她感嘆「駐足是因爲感動~來到熟悉的房子,本來以爲會是我另一個家,現在卻⋯事過境遷黑貓還是很感謝曾經在這的日子。」而紐約官司結束後,雖然結果並不理想,但她也樂觀的向大衆說:「凡事急不得,時間是良藥,我會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