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案未了 監院提上訴 丁允恭須答辯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爲,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上個月懲戒法院將他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爲,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上個月懲戒法院將他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監察院已提上訴,法院已通知丁提出答辯書狀。

丁允恭2013年10月與嚴女訂婚,他因職務之故認識記者Y女,2014年11月間,他與對方交往後,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Y女發生性行爲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爲1次,Y女並曾墮胎2次。

2017年2月間,Y女因北上工作與另名男子結識並交往,女方想要與丁分手,但丁爲了挽回Y女,竟在臉書上傳他與Y女的親密合照,雖然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媒體圈許多人都因此知道丁與Y女交往過。

Y女擔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對方刪除,丁的行爲造成Y女後續工作上的困擾,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第一審審結認定,丁行爲放蕩輕率,破壞公務員形象甚鉅,但考量他坦承其事並有悔意,判決撤職停用2年。

對於丁的懲戒判決結果上週五監察院已將上訴書送交法院,懲戒法院二審將監院上訴狀寄發通知給丁允恭,請他也提出答辯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