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爭產!男殺妻後「臉貼房屋權狀、手塞千元鈔」 二審判決出爐

新北市陳姓男子不滿離婚後財產分配不均、要求複合未果,殺害林姓前妻,並將5000元現金分別塞在她左右手,圖爲林女最後身影。(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63歲陳姓男子前年不滿離婚後財產分配不均,與林姓前妻要求複合未果,持水果刀殺害林女後,還拿房屋權狀貼在林女臉上,並將5000元現金分別塞在她左右手,一審考量他犯後自首符合減刑條件,判刑15年6月,上訴後,二審仍判決15年6月。可上訴。

陳男與林女育有1女,先前曾對林女多次家暴,因此前年8月離婚,林女離婚後不僅將名下的房子讓給陳男居住,還不定時爲他準備三餐,不過陳男不滿2人財產分配、複合問題,曾多次打電話騷擾,要求要搬回去住。

陳男前年9月10日約同林女到住家,雙方又發生爭執,陳男一氣之下持水果刀猛刺林女,用力之猛,導致刀柄彎曲斷裂,但他仍不罷休,換了菜刀、另把水果刀猛砍林女,導致對方頸靜動脈破裂,頸椎、氣管受傷,最終出血性休克死亡。

林女死後,陳男還將血衣丟在遺體上,甚至將房屋權狀貼在林女臉上,並在她左右手掌各塞了5000元現金,深怕林女回來復仇,並對林女不肯歸還房產表達不滿,隨後他也打電話給律師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