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1月薪水被扣1.2萬「培訓+額外人力費」!老闆PO文道歉釣出一票受害者

兒子薪水被扣12000元,她怒貼打卡時數對話評理。(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一名孩子國三剛畢業媽媽讓他暑期去打工,當初談好時薪160元,7月薪水應爲15840元,但老闆要付薪時則指,「15840-8000培訓費用,再減4000額外人力,剩3840元」,並稱對方當時談好要做長期結果做一個月就走人,「是我們活該倒楣?」。店家今早已在官方臉書認錯,並已將薪水付清,但這篇文還釣出其他受害者,讓網友看了傻眼直呼:嚴重慣老闆!

原PO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國三畢業的孩子想體驗打工生活,因爲本身就會做炸物,於是店長請她小孩去上班 ,做了半個月,「應要配合學校無法去上班所以辭職 ,顧問跟我說,小孩薪水15840-8000培訓費用,再減4000額外人力,剩3840,請問這樣公平嗎?附以上對話紀錄,請大家評評理!」

▲▼原PO貼出兒子和老闆的對話。(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網友一看到培訓費都傻眼,「培訓費?!原來還有這種名目扣錢、臺灣的老闆真的很多很摳門」、「培訓新人本來就要自己吸收,連這個都不懂還要開店?推託上面有大老闆?沒想到都什麼年代還有這種事情會發生!」、「培訓+額外人力要12000?這還是頭次見到的新名詞!而且多出來的人力應該是店家要付的薪資吧,怎麼會是扣在員工的薪水上」。

根據原PO和老闆的對話截圖判斷,因老闆有說「當初他說要做長久,後來改口只做不到一個月,這部分你怎麼說」、「所以你覺得這部分都是我們活該倒楣的意思?」等話,讓網友也猜想,老闆是因爲不滿「被離職」,纔想出培訓費等名目扣錢泄憤。

店家今早在官方臉書PO文聲明,「已依勞基法妥善處理員工相關事宜,所有待遇皆優於勞基法,也以懲處相關失職人員,這次總部責無旁貸,會謹記教訓,未來專注在提升員工福利!(所有誤會皆已處理並結清)目前在職員工薪資福利皆優於勞基法,您看目前在職員工的服務表現及餐點表現即可證明。」

▲店家發聲明道歉。(圖/翻攝自店家官方臉書)

但這則貼文留言也出現其他受害者,留言表示「許先生那我跟劉小姐的薪水你要付清了沒?高雄楠梓店也是你的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阿」、「他就是老闆,楠梓店也是他開的!他也是用同樣的手法殘害工讀生不計其數,楠梓店培訓費是6000!本人我親妹妹6月份薪水到現在還沒給。」

▼聲明文下有其他受害者現身。(圖/翻攝自店家官方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