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戶2.5萬噸碳排擬免費 環團不滿
環境部規畫碳費收費計算公式,擬以年排放量扣除二點五萬公噸,再乘碳費費率來徵收,等於排碳大戶有二點五萬公噸碳排的免費額度。圖爲高雄大林蒲石化工業區。記者劉學聖/攝影
二○二四年起排碳有價,環境部昨首度公開碳費收費計算公式,擬以年排放量扣除二點五萬公噸,再乘碳費費率來徵收,等於排碳大戶有二點五萬公噸碳排「免費」,引發多數環團不滿,質疑若碳費一噸以三百元計算,五百多家排碳大戶換算下來,就減徵卅七億餘元,新公式恐讓減碳力度變小;環境部則解釋,是希望藉此加速業者節能減碳。
環境部上週提出碳費收費辦法草案,昨邀民間團體就碳費徵收相關機制進行討論。環境部氣候署長蔡玲儀也在會中首度公開碳費計算公式,針對直接或間接年排碳量達二點五萬公噸以上的排碳大戶,碳費應繳費額爲排放量扣減二點五萬公噸,剩餘排放量再乘上收費費率。
蔡玲儀表示,目前碳費徵收對象是以每年二點五萬噸爲起徵點,若同一家工廠旗下的廠商,一家碳排量是二點四九萬公噸,另一家是二點五一萬公噸,等於一家全繳、一家全不繳,反而讓業者想要有規避的心態。基於徵收行政管理考量,規定超過起徵點部分再計費。
環境部指出,排碳大戶約五一二家,合計排放量約二點二三億公噸,涵蓋我國整體排放量約七成五;不過若排除掉電力業可申請扣除部分及二點五萬噸免費額度,碳費的費基約一點五億公噸,佔比約五成五到六成左右,涵蓋率與國際比較不算低。
不過由於原先外界認定的收費公式,是直接依排碳量乘上收費費率來徵收,環團質疑爲何會提出類似「免徵額度」的條件,憂新公式讓業者減碳力道變小。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分析,假設碳費訂定每公噸三百元,年排放量二點六萬公噸的業者原要繳交費用爲七八○萬元,若依新公式計算,針對超過起徵點的○點一萬噸收費卅萬元,企業可交錢了事,減碳誘因將大打折扣。
蔡玲儀解釋,對這五百多家排放大戶而言,就算扣除二點五萬公噸也僅是少了零頭,至於排放量十萬公噸以下的業者,扣除的二至四萬公噸多爲其電力使用。
蔡玲儀強調,盼藉由新公式,讓略高於收費標準的業者能加速節能省電,甚至使用再生能源,減碳至二點五萬公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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