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男攜毒闖關 檢求刑16年

馬來西亞籍男子王世源受僱販毒集團從馬國搭機運毒來臺,託運油管夾藏市價三一七二萬元的六點三公斤海洛因,被海關攔截,稱運毒報酬三萬五千元,先拿到七千元。桃園地檢署依運輸一級毒品、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起訴,請法院量處十六年徒刑併科罰金十萬元。

起訴指出,馬來西亞籍卅四歲王世源(本名ONG SHEY GUAN)今年五月與暱稱「阿輝」身分不詳男子聯繫,並與微信暱稱「Cy二○○六」、「Calvin Yip」、「酷琪」、「小劉」等帳號的毒販談妥,以馬來西亞五千令吉(約臺幣三萬五七四七元)爲報酬,協助夾帶毒品來臺。

王依「酷琪」指示,今年五月卅日上午赴吉隆坡Hotel Caliber飯店,領取藏有毛重六三四三點七九公克海洛因的油管,下午三點從吉隆坡搭機,並託運油管,晚間九點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王入境檢查時,關務署臺北關查獲夾藏六點三公斤海洛因,檢方訊後聲押獲准。

王稱,爲賺三萬五千元報酬,託運藏毒油管來臺,已領取對方給付七千元。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海洛因最重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王在偵查中自白,依法可減刑,若有罪定讞,須在臺服刑再遞解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