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少女針、精靈針女控右眼險瞎!衛生局教選醫美撇步
臺中地檢署。記者曾健祐/攝影
桃園陳姓醫師遭訴到臺中替李姓女子在眉心等處打「少女針」、「精靈針」微整形,造成李女右眼視力永久無法恢復重傷,被臺中地檢依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衛生局建議,民衆選擇醫美,務必「3認、2選、1不要」。
起訴書指出,李女指控49歲陳醫師在她的眉毛上、眉心微整形,造成她右眼灼熱視網膜中風,視力永久無法恢復重傷;陳男否認犯行,稱併發症和風險李女完全知情,他打在李女指定的額頭、眉弓骨脊上等,最安全標準。檢方認爲,陳未告知風險,又違反仿單警告,依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
臺中市衛生局說明,衛生局曾在2021年接獲民衆檢舉西屯區一家美學坊,執登在桃園的陳姓醫師在該美容坊爲其微整形,經查,該美學坊非合法申請設立的醫療機構,陳醫師具有醫師資格,但因違反醫師法執業處所規定,罰2萬元。
衛生局呼籲,民衆選擇美容醫學時,務必「3認、2選、1不要」,其中「3認」爲確認是否爲合格醫療院所、是否具資格醫護,以及是否與醫師面對面溝通、專業諮詢、確認是否有事先完整風險告知,包括藥物使用、採何種術式、麻醉方式、並籤具手術、麻醉同意書及說明書。
衛生局說明,「2選」爲選擇有明顯揭示診所服務項目、收費、機構開業執照及醫師專長、證書等,並有完整資訊揭露、公開及透明化之醫療院所、選擇有經美容醫學認證及使用合格儀器之醫療院所。「1不要」爲不要輕信美容師推銷課程,如優惠套餐、最新科技、美容聖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