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籲請經濟部撤回覈准召開大同股臨會

金管會證期局13日查獲新陸資違法買入大同股票重罰2,500萬元,並限令6個月內全數出清。大同晚間發聲明表示,除感謝金管會持續查覈陸資並宣佈裁罰,也呼籲經濟部撤回覈准召開大同股臨會的原行政處分

大同表示,金管會持續查覈陸資並宣佈裁罰,證實大同一直強調,深受陸資以FINI帳戶掩飾其真實身分違法投資大同的重大傷害,央請金管會詳查,是正確且迫切的要求。

大同強調,金管會今日發佈是新加坡FINI陸資,大同期盼金管會繼續加緊努力查覈,因爲隱藏在大同的非法FINI帳戶,還有7個是在香港的帳戶,尚需金管會續查,以免大同蒙受不可回覆的損害。

大同指出,大同6月30日股東會,這些隱匿的FINI帳戶與其他國內一致行動人,已提名10位董事候選人,競逐9席董事,但皆未依企業併購法提出申報,大同依法主張(認定)其無表決權;主管機關卻認爲大同違法,侵害股東權益。現在其中一帳戶已被證實爲陸資,大同懇請金管會依法行政清查陸資,也同時要求大同相關股東須依企並法申報。

大同指出,欣同、新大同兩公司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申請召開股臨會,大同基於一、先待金管會查明陸資。二、大同董事會順利運作中,應無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之適用,懇請經濟部勿輕易覈准股臨會,但經濟部仍迅速覈准。現再次查獲的陸資,也只是冰山一角,其他尚待金管會加速擴大調查,並充分調查目前欣同、新大同等與陸資鄭文逸任國龍高度牽連關係市場派股東確認無陸資成分之前,本公司籲請經濟部即停止原行政處分,撤回股臨會之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