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前夫將孩子帶走不讓他上學 彰化分署介入關懷協調讓事情圓滿
擔心前夫帶走不讓孩子上學,彰化分署執行,深入原委,介入關懷協調,讓故事圓滿。(彰化分署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擔心前夫帶走不讓孩子上學,彰化分署執行,深入原委,介入關懷協調,讓故事圓滿。(彰化分署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依據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規定,適齡學童未入學、到校,法定代理人將罰款,鹿港鎮公所8月間移送一批違反強迫入學案件,其中還有因媽媽擔心就讀高中孩子會被前夫帶走,不讓他上學,彰化分署執行,深入原委,介入關懷協調,讓故事圓滿。
彰化分署執行彰化分署執行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規罰款,發現特殊個案。16歲孩子就讀高中,很想上學,但出生時父母就已經離異,媽媽將小孩帶大,經濟小康。卻擔心前夫會將孩子帶走,一直將他留在家中;即使孩子已逾就學年齡,仍然不願意讓他離開家庭。彰化縣政府發現這個案例時,不斷勸導媽媽讓孩子入學,但媽媽一直抗拒。
彰化縣政府社會局曾爲此介入輔導,並將孩子強制寄養,鹿港鎮公所對媽媽開罰300元后,將案件移送彰化分署執行。
彰化分署立案審查時,發現案件有其特殊性,不能用一般的執行程序來辦理,深入瞭解義務人家庭背景及學童的求學情形,以協助提供A學童有正常就學希望。
彰化分署主任胡天賜率同書記官到孩子先前就讀國中訪談,得知學童聰穎認真且有就學意願,順利考上高中後,結束寄養又與媽媽同住,結果媽媽又不給孩子上學了,胡天賜一行再度到孩子就讀中學訪談,得知纔讀3天,媽媽又以孩子有蕁麻診理由讓學生請假在家,學校也正要啓動關懷機制到他家中瞭解實情。
爲了讓學校能更名正言順的與B進行溝通,胡天賜提議由彰化分署愛心社幫媽媽繳納罰鍰,並順利繳納結案。 依據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規定,適齡學童應入學而未入學或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由公所處學童法定代理人新臺幣300元以下罰鍰。
彰化分署愛心社成立於2019年11月,同仁自由樂捐,成立迄今已累計關懷4個弱勢義務人,已捐出1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