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警澄清 協助調查中國太陽能業者已請回

日前訛傳太陽能高層在慕尼黑機場集體被捕,德國警方澄清,指僅帶走一人「協助調查」,隨後已請回。圖爲江蘇阜寧漁民在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現場捕魚。(新華社)

搭載逾半中國太陽能業者的漢莎LH0727航班,12日晚抵達慕尼黑機場,準備參加14至16日舉行的歐洲國際太陽能展(Intersolar Europe)。江蘇格林保爾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大股東浦永華下機後,突遭機場制服警察帶走,因目擊者衆,一度訛傳太陽能高管集體被捕,後經當事人、企業、協會、德國警方澄清,指僅浦永華一人「協助調查」,隨後已請回。但大陸業界透露,此事涉及之前太陽能行業反傾銷、反補貼等「雙反」、個別企業需補稅的「歷史問題」。

大陸天眼查APP顯示,浦永華是未上市的大陸太陽能電池零件製造企業江蘇格林保爾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大股東,持有30.60%股份。

中新網報導,浦永華已於北京時間12日晚間接受媒體採訪證實,「被他們(德國當局)叫去調查一下,已經出來了」。

江蘇格林保爾新能源有限公司13日表示,浦永華確實只有他一人協助調查,目前正常與會。「中國光伏行業協會」13日凌晨發佈聲明澄清,媒體報導,中國太陽能與會企業高層被帶走調查一事,經瞭解,只有當事人一人協助調查,不涉及網傳多家中國太陽能企業,也沒有多人協助調查情況。

《上海證券報》報導,浦永華被帶走原因,商會內部人士透露,是以前價格承諾遺留的歷史問題,個別當初違規企業需要補稅。他指出,不要放大此次事件影響,清者自清,知道內情的都知道怎麼回事。

報導稱,2012年歐美相繼發起對中國太陽能產業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後,2013年12月,中歐簽訂太陽能最低價格承諾協議MIP(Minimum Import Price)。該協議要求各家公司以高於最低進口限價的價格對歐銷售太陽能產品,且每年銷售量須限制在一定配額內;協議外的廠商則需繳納47.6%的關稅。

《上證報》報導,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矽業分會專家委副主任呂錦標指出,這應該是少數企業不規範運作引發的個案,大陸大的主流太陽能企業國際貿易很規範,目前沒聽說有哪家牽連在內。預計這一事件對中國太陽能產品後續出口歐盟不會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