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買法拍房內部買京牌車 嚴厲打擊
謊稱能從法院內部購買京牌小客車指標騙錢,並僞造司法拍賣成交確認通知書;未經法院允許,擅自帶人進入查封房看房牟利……4月7日,法院通報了多起擾亂執行秩序典型案例。對此類行爲,北京法院將主動出擊,聯合有關部門發現一例懲處一例。
案例1
謊稱能從法院內部買京牌行騙
2020年3月至10月間,男子張某在朋友圈發佈消息,聲稱可以從法院內部購買到京牌小客車指標,在騙取雷某等11人共計64萬餘元后,張某從網上檢索到他人的北京法院司法拍賣成交確認通知書,對姓名等信息進行簡單修圖後,將僞造的確認通知書向受害人出具。
通州法院審理認爲,張某侵犯了受害人的財產權,擾亂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已觸犯詐騙罪和僞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相關規定,數罪併罰,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法官提醒
北京高院執行局局長楊越提醒公衆,北京法院對京牌小客車的司法處置均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網絡平臺上進行,司法處置全程公開透明,請大家嚴格按照京牌小客車司法處置規則參與競拍。
案例2
擅自帶人看法院查封房牟利
當日,北京高院還對北京法院打擊擾亂執行秩序行爲的工作情況進行了介紹。
東城法院在交付某司法拍賣成交的房產時,發現兩名房產中介未經法院允許帶人看房,並謊稱該房產爲中介人員自有房源,以此謀取不當利益。東城法院對兩名中介人員共同處以罰款1.5萬元的懲戒措施。另一家中介公司承租法院已查封的房產、公然撕毀法院公告,被朝陽法院處以30萬元罰款,相關負責人也被處以3萬元罰款。
■法官提醒
北京高院副院長藍向東介紹,假借法院之名,擅自發布司法拍賣房產信息,並以“通過內部關係購買法拍房”“低價購買法拍房”等形式進行虛假宣傳,誘導競買人支付高額中介費等不法行爲嚴重侵害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損害司法權威。對此類行爲,北京法院將主動出擊,聯合有關部門發現一例懲處一例。 本報記者 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