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大整治”,廣東已查獲違規車輛4183輛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吳珊 通訊員 粵市監

3月31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通報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專項執法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最新進展。截至3月29日,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檢查經營主體571家,立案37宗,累計查獲涉嫌違法違規電動自行車4183輛,貨值616萬元。

據介紹,3月25日,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廣州市某電動自行車經營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發現有72臺電動自行車存在電池盒篡改、座墊加長等問題,有42臺電動自行車存在電源接口與合格證參數不一致問題。

3月26日晚,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汕頭市金平區某電動自行車行進行檢查,發現163臺電動自行車存在加裝電池空間、鞍座加長、加裝後衣架等問題。

3月27日晚,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茂名市茂南區某電動自行車商行進行檢查,發現189輛電動自行車存在經過非法改裝、與出廠合格證參數不一致等問題。

上述產品涉嫌不符合相關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執法人員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2024年1月1日,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GB 42295-2022)(以下簡稱“國標42295”)正式實施,規定了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的標識、警示語、佈線、導線、連接、電壓、絕緣電阻、電氣強度、發熱、防護、耐溫與耐溼、振動與衝擊的要求,描述了相應的試驗方法,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GB 42296-2022)共同成爲電動自行車整車產品及充電器安全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爲做好國標42295的有效實施,保障電動自行車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於近日部署開展“專項行動”,聚焦關鍵環節、關鍵區域、關鍵產品,強化生產源頭、銷售末端和電商平臺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產品的風險排查和監督抽查,重點查處銷售“三無”產品、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未獲得CCC認證、與產品合格證信息不一致的產品,無照銷售以及拆改拼電動自行車及不合格蓄電池、充電器等違法行爲,通過隱患排查與執法稽查協同發力,強化標準實施應用,提升產品質量,助力電動自行車產業升級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從根本上減少安全隱患。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可以通過撥打12345熱線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對生產、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產品的行爲進行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