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鍍廠偷排酸液 恐罰1.5億元
高雄橋頭力傑電鍍工廠涉嫌透過廢水調整槽銜接專管偷排廢酸液到典寶溪,2月被高市府環保局當場查獲,因情節重大遭勒令停工,高雄地檢署偵結依水污法提起公訴,林姓負責人面臨最重7年半徒刑與1億5000萬罰金。
環保局稽查人員今年2月發現,典寶溪支流芋林路鹽埔橋下水色異常,懷疑芋林路上的力傑電鍍廠涉嫌偷排,連日蒐集資料後在廠外雨水道架設水質儀器監控,監測發現pH測值介於0至15間,因忽高忽低疑未處理就直接排酸液。
今年2月12日清晨6時,環保局派人突襲電鍍廠,當場查獲業者在廢水調整槽私接管線,將未經處理酸鹼廢液直接抽至廠外雨水道,並因此流入典寶溪,其中管內鎳、鋅、鉻等金屬含量均已超過放流水標準。
水污法在今年2月修訂後頒佈,一旦違法最高可罰新臺幣2000萬以下行政罰鍰,若致人於死得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對於違法的法人或自然人並可科10倍以下罰金,換算等於最高可罰3億元。
雄檢認爲,力傑電鍍廠有水污染排放許可,林姓負責人應知電鍍產生有害物質如未經淨化過濾,將對環境生態嚴重破壞,依水污法提起公訴,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