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怒了「不準易科」 電鍍廠老闆第五度偷排廢水被關

▲偷排廢水都罰不怕,第5次遭查被抓去關。

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縣溪湖電鍍加工業「俊慶企業社」,10年間多次偷排電鍍廢水遭環保局稽查,但屢次都易科罰金,一犯再犯,今年5月第五度被抓,遭判刑3個月,這回楊姓負責人原本以爲又可易可罰金9萬元了事,檢察官認爲業者屢罰不怕,易科罰金已無法教化、嚇阻之效,當場發監執行坐牢。

環保人員前往這間電鍍工廠進行稽查,工廠早已經被取消執照卻暗中營業,環保人員在工廠發現電鍍池廢水的部分雖然業者已初步處理,但沒有排放許可,仍將廢水排入稻田旁邊的排水溝裡。

環保人員採驗發現,業者所排放的廢水酸鹼值都達到3左右,酸度過高明顯違法,將工廠楊姓負責人移送法辦。楊姓負責人從2005年開始到2010年止,已經因爲偷排廢水被抓了4次,甚至工廠的臨時登記證都被註銷,居然還偷偷營業,繼續偷排廢水,完全不收斂。

今年5月該廠第五度被稽查,楊被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說,「前四次易科罰金之後,並沒有因此得到教化或警示作用,所以本次(第五次)檢察官認爲應該讓他入監服刑。」

前四次法官判處他2到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都得以易科罰金,楊姓負責人以爲這次也一樣,罰錢就沒事,結果踢到鐵板,聲請被檢方駁回,必須入監服刑。

一位民衆受對此表示「大快人心」,另一人說,「罰金好像對很多企業不是很在意,所以可能判刑會讓他們在意一點。」第五度被逮到偷排廢水,沒想到這次檢方硬起來,將楊姓業者發監執行,期盼收到實質嚇阻效果。(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