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放任主秘蔡裕源兼民營董事? 監委緩頰:誤解法令
▲第五屆監委江明蒼。(圖/記者賴於榛攝)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國立東華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蔡裕源,遭人檢舉在擔任東華大學主任秘書期間,違反規定兼任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監察院26日上午以10比0通過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但調查過程中發現,東華大學曾同意蔡裕源可兼任獨立董事,監委江明蒼爲此緩頰表示,東華應該是誤解法令。
彈劾案文指出,蔡裕源擔任大學主秘,相當於簡任第12職等的公務員,卻違法兼任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職務經營商業,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有重大違失,監察院因此無異議通過予以彈劾。
提案監委江明蒼與李月德下午召開記者會解釋彈劾原因,江明蒼表示,蔡裕源在中華映管開始擔任監察人等職是在99年,但當時蔡裕源單純是教授,在東華沒有兼任行政職務,也有經過校方同意;不過到了101年1月23日,蔡裕源準備兼任主任秘書時,並未再通知校方,一直到隔年7月才向學校告知,不過尷尬的是東華在8月竟然同意此事。
「(東華)應該是誤解法令」,江明蒼替校方緩頰,並表示無論校方同意與否,蔡裕源的違法事證都很明確,因此纔會全票通過彈劾。但江明蒼也說,類似的法令相關人等可能沒有那麼熟稔,會請教育部多加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