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告發2男涉販毒 同案女卻翻供讓他再吃誣告官司

桃園龜山張姓男子與戴姓女子吸毒遭查獲,警詢時坦承數日前曾購毒,告發呂姓、簡姓2男販毒,檢分案溯源期間張棄保逃逸遭通緝,同案戴女翻供「無此事」,桃園地檢署偵結,將落網的張男依誣告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呂、簡2男販毒案則予以不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桃園警分局大樹派出所去年7月14日午後偵辦毒品案件時,發現張男、戴女等毒蟲羣聚,上門圍捕逮到2人;製作警詢筆錄時,2人均向警員告發誣指與呂男、簡男同年7月11日晚間9點50分曾進行毒品交易。

警隔離訊問時,張男、戴女指證歷歷,表示呂及簡男分別以新臺幣2萬4000元的價格賣給他們1包重2錢約5公克的海洛因毒品,並以3萬6000元賣1包重1兩約35公克的安非他命毒品。

其中,戴女去年9月12日於檢察官偵查庭時翻供,改口證稱呂等2人沒販毒,並於今年2月21日偵訊時自白誣告犯行,今年5月間遭檢方依誣告罪起訴,桃園地院上個月將戴女判刑2月。至於同涉誣告罪的張男,事後棄保逃逸,直到今年中才被查緝到案,桃檢依法起訴。

桃園張男、戴女2毒蟲落網時,誣指呂、簡2男販毒,偵查期間戴女翻供改口無此事,先依誣告罪判2月,事後逃逸的張男終落網,桃檢依誣告罪起訴。記者陳恩惠/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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