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冒用簽名」班導深談1hr堅持記小過 臺南媽:故意嗎?不知怎應付
▲孩子最後仍被班導師記小過處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翻攝自pixabay)
臺南一名媽媽在「我住臺南安南區」社團提問,孩子在學校因冒用自然老師的簽名,但之後孩子誠心認錯,也獲得老師原諒,沒想到班導師仍執意記小過,讓她直呼「導師是故意的嗎?不知道怎麼應付」。許多網友看完後紛紛表示,「老師沒有不原諒他,只是教導學生對自己行爲負責。」
臺南媽媽表示,就讀小學的孩子在學校被班導師記過,理由是「不是故意冒用自然老師的簽名」,事後小孩也與老師認錯,獲得原諒;只是沒想到班導師與家長談了一個多小時後,仍不肯原諒小孩做錯事,且沒有挽救的機會,執意就是要記小過。她無奈提問,「這位導師是故意的嗎?不知道怎麼應付。」
對此網友回覆,可以體諒媽媽的心情,只是孩子的行爲屬「僞造文書」公訴罪,小過已是這世界上最輕的處罰了,要是出社會肯定直接送去警察局;在學校學習經驗總比到社會學習還好,可以鼓勵孩子功過相抵,多做好事拿嘉獎小功抵過。
另外也有網友替老師說話,好老師可遇不可求,請貴家長珍惜,有勇氣的老師不多了,讓孩子記取教訓不再犯纔是重點,不要覺得導師記小過是故意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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