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程機車上凱道 抗議《空污法》修法

上千輛二行程機車凱道聚集,抗議空污法》修法後將妨害他們的路權。(廖德修攝)

二行程機車在凱道聚集,抗議《空污法》修法。(廖德修攝)

二行程機車族聚集,反而有點像嘉年華會。(廖德修攝)

二行程機車車主反對假藉環保之名打擊二行程機車。(方濬哲攝)

頂着大太陽,來自全臺的二行程機車族今天(17日)中午聚集在凱道,現場約有上千輛各種舊型機車加上少量汽車。由於抗議過程相當理性氣氛反而像是嘉年華會!不過主辦單位強烈呼籲政府廢除《空污法》修正案第36、40條,因這兩條形同禁止燃油車輛行駛。並要求環保署於1個月內做出回覆,且須另行召開公聽會,否則不排除提升抗爭層級

北區反禁二行程機車聯盟表示,2003年起二行程機車已停產,每年正以20萬輛的速度減少中,製造出的PM2.5已不足1%,但環保署卻不斷強調二行程機車是空污元兇。在《空污法》修法完成後,未來更可透過各種加嚴規定無限上綱,剝奪車齡10年以上燃油車輛上路的自由,尤其是二行程機車。

主辦單位強調,《空污法》修法完成後,第40條授權各級政府機關可因地制宜劃設空品維護區,禁止或限制特定車輛進入,這等於變相禁止燃油車輛行駛於某些區域,將可任意剝奪二行程車輛的行路權。

針對《空污法》修法訂定的移動污染源管制條款,包括36條「加嚴標準」及40條「限制特定車輛進入空品區」,反禁二行程聯盟發言人羅宜表示,遊行提出4項訴求,廢除上述兩條文,因爲政府變相禁行燃油車,已違反憲法信賴保護原則」,只抓小煙囪排氣管),不抓大煙囪也違反憲法保障的「公益原則」、「比例原則」。

有些二行程機車的車主則抱怨,當初購車時都符合環保標準,且當時的車輛排廢標準並未制定落日條款。如今政府不斷提升加嚴標準,刻意針對某些車輛,已違返信賴保護的原則。何況現在正加速推動車輛汰換,尤其推廣電動車,也讓他們覺得是在坑殺二行程機車族,甚至懷疑是在圖利特定財團廠商

有些車主說,他們對手上的二行程機車都很愛護,甚至當成古董來珍惜。希望政府也能從教育着手,落實民衆的保養觀念,並鼓勵機車廠舉辦活動,讓車主樂於回廠保養。只要達到出廠時的標準,相信對空污就不致造成太大的危害,而非全面禁止上路。畢竟二行程機車和古董汽車一樣,也有其時代意義文化價值,不應只有被迫拋棄一種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