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假處分課綱明上路 教育部籲理性:法律解決

▲反課綱學生攻佔教育部廣場。(圖/記者周宸亙攝,下同)

記者張語羚/臺北報導

反課綱微調爭議烽火不斷,日前陳姓家長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不得實施新課綱,31日裁定駁回,換句話說,8月1日新舊課綱仍照原定計劃雙軌並行。教育部表示,各界應更理性面對客綱議題,以尋求社會共識,並在法律制度內解決當前紛擾。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31日下午約4點裁定駁回假處分,教育部隨即在2小時後發佈新聞稿指出,本案被裁定駁回理由,是認定課綱並非針對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爲的行政處分,課綱是各高中規劃實施課程時需遵循的抽象規範,聲請人的請求,屬課綱如何修正問題,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認定聲請人不得聲請假處分,而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