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經紀人穆曉光遭陸方採強制措施 未向我方通報

范冰冰經紀人穆曉光(左)。(圖/CFP)

記者蔡浩祥臺北報導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今公告影星范冰冰涉及「陰陽合同」稅務問題,共將追繳2.88億稅款,另處罰5.85億人民幣約合新臺幣44億;另外,范冰冰經紀人、臺籍人士牟恩廣(穆曉光)等人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不過,有關牟涉案事宜陸方未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向我方通報

自2009年《共打協議》簽署以來,雙方進行犯罪情資交換、案件協查合作偵辦、業務交流人員遣返,直到2016年民進黨重返執政,《共打協議》已陷入停擺。

陸委會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浩祥攝)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表示,我刑事局尚未接獲名爲穆曉光或牟恩廣的臺灣人士遭限制人身自由通報,已請刑事局再向陸方瞭解。

海基會秘書長兼發言人管安露表示,按《共打協議》內容,只要國人在大陸受到人身安全限制,就要通報,過去陸方大多就刑事案件拘留進行通報,稅務案件比較不會,通報機制不甚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