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輕生怕熱先逃「害隔壁好友燒死」 他嘆沒錢賠:只能關進去

▲貧困的林男不滿被房東趕放火企圖輕生,因怕熱先跑卻燒死隔壁好友檢方殺人等罪起訴,本案將於8月10日宣判。(圖,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70歲的林姓男子於2020年11月、承租北市萬華套房期間,不滿房東父親要求搬出,想着自己沒錢、在外也很難混,一氣之下在屋內放火企圖輕生,卻因不耐高溫逃出,卻害隔壁不良於行黃姓好友慘死,檢方依殺人、放火等罪起訴,北院13日開庭死者遺孀痛訴丈夫是「含冤而死」,林男則稱沒錢賠償,只能進去關。

死者遺孀今日出庭作證,稱丈夫自癱瘓後,除了她或看護帶出門看醫生外,平時皆在家休養,案發時無法自行逃脫,在屋內不幸罹難,痛訴丈夫本來還能好好吃飯,卻因林男衝動行爲往生,根本是「含冤而死」。

林男表示,死者並不是完全不能動,偶爾還會跟鄰居打牌,也不是故意要放火,「我放火也沒房子住阿」,並稱現在很難過也很後悔,但也沒錢賠償對方家屬,只能關進去。

家屬律師表示,林男對放火供詞反覆,顯然毫無悔意,且他與死者還是好友,應該很清楚對方不良於行,就算不是故意要燒死黃男,也應承擔法律責任;本案將於8月1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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