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就把火點下去!」轟一聲害他燒成火球 2損友手一甩慘賠280萬

詹男原本是想幫機車加油,卻爲了一句玩笑話害朋友燒成火球。(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詹姓男子2017年7月5日晚間10時許打算自行替機車加油,期間與謝姓友人鬥嘴,竟然爲了一句「敢就把火點下去」,真的點燃量1公升的汽油,着火之後卻嚇了一跳,趕忙將手中量杯丟出去,結果燒到背對着他們的曾姓友人。慘遭火吻曾男提告求償745萬餘元,最終獲新竹地院法官判賠280萬9483元,全案仍可上訴。

曾男在判決書中主張,詹男當天將1公升的汽油裝在量杯裡,準備倒入機車油箱,期間頻頻與謝男嬉鬧、鬥嘴,對方突然慫恿「敢就把火點下去」,他竟然真的拿起打火機點燃汽油,火勢瞬間爆發,他們卻嚇到直接甩開量杯,「我聽到轟一聲,身上就着火了」,這場意外導致雙腿雙手臀部、背部燒傷,大面積燙傷約佔總體表面積30%,傷口癒合後仍留有疤痕增生、部分緊縮及12%皮膚排汗功能喪失,實在氣不過,這才決定提告求償745萬1042元。

▲謝男否認慫恿詹男點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alsh,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對此,詹、謝兩人矢口否認有嬉鬧行爲,單純只有拌嘴,也沒有慫恿點火,是量杯中的汽油突然起火,他們想要拿到前方空地丟棄,纔會不小心波及曾男。不過,曾父出庭證稱案發隔日兩人帶着另外一名呂姓友人登門道歉,詹男進門第一句話就是「阿叔,不好意思,是我點火燒到你兒子的」。

由於刑事方面,詹男有意和解,今年初被高等法院判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民事方面,新竹地院法官認爲,詹、謝兩人在簽了名的陳述書上承認是「因爲嬉鬧引發汽油着火」,進而導致曾男受傷,事後也有前往曾家討論賠償醫療費及後續的復健費用,甚至各包5萬元紅包慰問,考量到曾男的傷勢至今仍未痊癒,對日常生活已經造成影響,所受到的痛苦程度不輕,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280萬9483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