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2.0 北市單一自住成加稅受災戶?財政部回應了

房屋稅條例修法後,規定單一自住稅率爲1%,但北市先前實質稅率0.6%,如今卻成加稅受災戶。賦稅署署長宋秀玲今(16)日表示,站在中央立場,希望全國標準一致,北市若要照顧自住族羣,可考慮透過補貼,希望稅制歸稅制、支出歸支出。

臺北市先前透過稅基打折方式,將轄內單一自住實質稅率降到0.6%,然而房屋稅條例2.0針對單一自住稅率訂在1%,北市單一自住戶反而成了加稅受災戶。

宋秀玲表示,行政單位依法課稅,原本就不能將稅基、稅率打折,試想同一棟房子,怎麼可能因爲自住、非自住而評定價值有別,當時臺北市府透過稅基打折有其考量,也確實照顧到屋主,但站在中央立場,希望全國標準一致。

宋秀玲指出,臺北市若要照顧純自住族羣,可透過補貼方式,財政部希望稅制歸稅制、支出歸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