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患者 盼免疫療法給付放寬
醫病團體齊籲,健保在肺鱗癌、小細胞肺癌給付第一線免疫藥物合併化療外,肺腺癌也應加速給付趕上國際趨勢。記者賴昀岫/攝影
發生人數、死亡人數及晚期個案比率均居所有癌症首位,肺癌爲國內癌症「三冠王」,半數患者確診時已至晚期,七成是肺腺癌,其中三成「沒有腫瘤基因突變」,人數近四千人,因現行免疫療法給付條件嚴格,形同抗癌孤兒。爲此,五大醫學團體及病友齊聲呼籲,儘速將「免疫藥物合併化療」納爲健保給付的第一線治療,不要再「同癌不同命」。
五十歲張先生四年多前確診第四期肺腺癌,檢測報告顯示,並無腫瘤基因突變,並無相對應的標靶藥物,當時健保只給付化療,屬於「弱勢肺腺癌」。經醫師評估後,自費使用免疫合併化療,迄今無疾病惡化存活超過五十五個月,只要滿六十個月,就算「痊癒」,只需持續追蹤,不過,抗癌代價驚人,已花了近九百萬元。
臺北慈濟醫院胸腔內科主治醫師黃俊耀表示,腫瘤基因突變的肺癌患者,第一線建議使用標靶治療,健保給付涵蓋率約百分之七十二;至於無腫瘤基因突變者,化療治療效果不佳,而健保給付免疫療法,門檻爲「免疫檢查點」(PDL1)表現超過百分之五十,才能單用免疫療法。至於小於百分之五十者,則只剩化療可用。
臺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陳育民表示,研究證實,無腫瘤基因異常的晚期肺腺癌病人如第一線使用化療,中位數存活期僅十點六個月,如果免疫藥物合併化療,則可延長至廿二個月,死亡風險降低四成。
臺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指出,肺癌患者比一般人平均少活九點七年,近十年來,廿至六十歲罹患肺癌人數增加九成,佔整體肺癌患者三分之一。國內肺癌患者確診時逾半已至晚期,但同樣是晚期肺腺癌,有無腫瘤基因突變,健保給付大不相同。
爲此,五大醫學團體及病友期盼,健保放寬給付,無腫瘤基因突變的晚期肺癌患者均可獲得「免疫藥物合併化療」給付,不讓近四千名癌友淪爲抗癌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