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自述:我左耳聾,姚明右耳聾,被交易離開他我耿耿於懷

原文2018年由弗朗西斯本人首發在球員論壇。

原地址:https://www.theplayerstribune.com/articles/steve-francis-i-got-a-story-to-tell

譯者:四如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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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講個故事

我清楚地記得,自己意識到NBA的傳奇球星並不是臭魚爛蝦的那一刻是什麼時候

我的好哥們薩姆-卡塞爾在我NBA首秀的前一晚把我帶出去玩了。當時我們隊在休斯頓主場迎戰雄鹿隊,他明知我想要打爆他。但卡塞爾是巴爾的摩人,我出身特區,所以這夥計給我灌輸他身爲老大哥的比賽經驗一直到了早上六點鐘,還試着像絕地武士一樣給我洗腦,讓我覺得他是爲我好。我們那天晚上真的沒去派對!這一切都是他的陰謀。我們逛了幾個夜總會,喝了點兒冰茶之類的東西,他一直在告訴我,我要怎麼做才能在NBA生存下去。

過了一會兒我說:“兄弟,我覺得我得走了。”

他拍了拍我說道:“不,你得坐這兒聽我告訴你,怎麼對付骨肉皮。”

我特麼居然像着了魔一樣繼續聽了下去。然後到了大概早上五點,氣氛完全不對勁了。這會兒他開始告訴我,他準備怎麼在比賽夜修理我了。而我這時候想的卻是,“等等等等……我人暈了。”

“我告訴你啊史蒂夫,我今晚肯定要打爆你,回去休息吧。”

我們走出夜總會的時候太陽都出來了。我大概在裡面待了有五個小時吧,我沒喝酒,什麼都沒幹!但卡塞爾的垃圾時刻在我耳邊縈繞,讓我感覺彷彿在裡面待了三天三夜一樣。

然後他當天晚上在我頭上得了35分。我第一節比賽的時候就覺得累死了,像要昏過去一樣。要知道我當時還只是在查爾斯-巴克利和“大夢”哈基姆-奧拉朱旺身後的小菜鳥。這些傢伙湊在一塊,用一種“這小子怕不是個弱雞”的眼神看着我。魯迪-湯姆賈諾維奇望着我,彷彿在說:“我們特麼做了一筆15個球員的交易,就爲了從溫哥華換來你這麼個廢物?”

我當晚大概13投4中,球隊輸了比賽。比賽後我見到了卡塞爾,他跟我說:“別忘了啊,場下我們還是好兄弟,但到了場上嘛……”

我回道:“滾啊!你這個不要臉的。”

我算是被上了一課。但現在我算是瞭解了NBA比賽是什麼樣子了……吧。

幾個禮拜後我們隊對陣超音速隊。我年少時就崇拜加里-佩頓。當我們坐飛機去西雅圖的時候,湯姆賈諾維奇教練特意把我安排坐在奧拉朱旺身邊。很明顯,他要我向奧拉朱旺學習。

準備起飛了,我戴着大耳機,聽着Jay-Z的歌。

奧拉朱旺則是坐在一邊讀《可蘭經》,一言不發。

然後他對我望了一眼,就是那種大夢的標誌性眼神——用充滿智慧,充滿冷靜的眼神望着我。從他嘴裡說出來的每個字都彷彿神諭一般。

“怎麼了,大夢?”我說道。

“史蒂夫。”

“嗯,怎麼了?”

“史蒂夫,你穿得像個公交車駕駛員似的。”

“別啊……”

“你腳上穿的是啥?工地鞋?”

“別搞,這可是Timberland的鞋子。”

“我來幫你吧。來我的裁縫這兒,我給你定做十套衣服。十套。羊絨衫。”

“別吧……”

“羊絨的。”

“啊!這……”

“來吧。來我裁縫這。”

大夢就像這般,冷冰冰的,卻走在時尚前沿。如今的NBA球員穿得就差不多像他過去那樣。但我當時壓根沒打算聽他的。要知道我的人生經歷放到其他20歲以下的人身上,看起來根本不可思議。因爲大部分NBA球員的成長軌跡都差不多:從預備學校到AAU,有着免費的球鞋、免費的三餐,在大學打了一年就參加選秀。這些當然是好事情,對他們來說,是好事情。

但我呢?

在我上飛機,奧拉朱旺告訴我要和我一起去買羊絨衫的四年以前;在我即將和加里-佩頓交手的四年以前——我在馬里蘭州塔科馬公園的楓葉大道,在中餐館前販毒。

母親已經去世了。我父親在聯邦監獄服刑。我們有十八個人擠在一間公寓裡。我高中就輟學了。沒有獎學金。沒有高中文憑。一無所有。

當時是1995年!我看着阿倫-艾弗森在離我不遠的地方,代表喬治城大學大殺四方。而我只能站在角落處,整天經營着我小小的毒品帝國,提防自己別被搶劫了。到了晚上,我會在一個消防站的地下室裡打野球

很少有人瞭解我真實的故事。有時我甚至會捫心自問:“兄啊,當時在飛機上和大夢坐一起的時候你腦子裡到底在想啥?”

首先,我滿腦子都是加里-佩頓。聽着,我一生當中和不知道多少個垃圾話愛好者相處過,但佩頓這哥們……就像一臺人形自走垃圾話大炮。從我們上場的那一刻起,他的嘴巴就可以沒停過。所以我別無選擇——只有打爆他。

然後我打爆了他。

看看數據統計表吧,我打爆了他。

他的命中率大概只有30%。我知道,有些小書呆子一定要在我的推特下留言:“不,我在谷歌上查了,實際上佩頓當晚命中率是39%。”

拉倒吧,我打爆了他就是打爆了。

我清楚地記得,那場球我出手了20次,得了27分。我記得當晚超音速隊贏了我們,但我把佩頓防得直哆嗦,他自己都難以置信。你明白這種感覺吧?就像史酷比動畫片裡,在每集的最後史酷比和他的搭檔們抓到了壞人,警察們一邊噴着垃圾話,一邊用手銬把壞人銬起來帶走,只留下犯人對着同夥們哀嚎的聲音。就像這種感覺一樣。

佩頓回到了更衣室裡跟我說:“等着,你這個菜鳥!弗朗西斯是吧?好,等我來休斯敦好好教訓你,教訓你個菜鳥!!!!”

我坐上回休斯頓的飛機時想着,我終於做到了。

我終於從泥淖裡走了出來,出人頭地揚名立萬了。

我不是在美化販毒,這一點都不光彩。但你得理解我的出身和時代背景。我在毒品氾濫的80年代的特區長大。千萬別稱那個時代是毒品“流行”,那是毒品“氾濫”。毒品如同瘟疫一樣,毀了我們整個社區。我看着毒品長大,我身邊都是毒品,我還販毒。

我人生中最初的記憶就是在野炊日去聯邦監獄探望父親。一名警官把我和母親帶進了一間小儲藏室,我們被警察們脫衣搜身。我當時只有三歲,但也難逃此劫。

“把他的內褲脫下來。”

這便是當時人們將毒品偷偷帶進監獄的方法,這得有多絕望啊。我父親因爲搶劫銀行被判了二十年的刑——當時那個年代,搶劫銀行是習以爲常之事。那是上世紀80年代,老派、熱血、戴着滑雪帽就去幹不軌之事。我父親和幾個哥哥都是特區的風雲人物。這便是我當時生活的情況。但在我還小,我母親和父親已經分開的時候,她總是和我的哥哥們說:“千萬別讓史蒂夫以後跟你們一樣,絕對不可以讓他學壞。他要成爲不一樣的人。”

“你們乾的事情都是走下道,絕對不能讓他學你們。”

但事實是,當時在特區這塊65平方英里的土地上,有毒品、有槍、有妞、有鬥毆,這塊土地上的人們無所不爲。我母親是一名護士,我繼父是個撿垃圾的。我們在一間三臥室的公寓裡住了十八個人,食品救濟券都不夠用。所以在我小的時候,我和朋友們在街上閒逛時總是跟在大人身後,看好自己的零花錢,才能買點像Now and Later糖果之類的東西。

在我十歲那年,我有了第一份工作——當電話小子。

你知道什麼叫電話小子麼?

很簡單。我在中餐館外侯着,坐在馬路牙子上守着公共電話亭,看着路人們,當電話鈴響的時候接電話。電話裡無外乎是要毒品、找女人,或者是要其他東西。我告訴他們去哪兒提貨,就這麼簡單。每日每夜都是如此。在每個街角大概都會有50個帶着貨的人等着。而幼時的我,任務就是守在電話亭邊。

因爲沒別的事好幹,所以我喜歡試着把籃球扔到電話亭上來消磨時間。我們把電話亭的頂蓋給扯掉了,頂上正好有個籃球可以穿過的洞。但這個洞是方形的,所以只能以一個完美的弧度投球,籃球才能從洞裡掉下來。但有時候即便如此,球還是會卡在洞的邊上嘎嘎作響。

我整夜就在那兒交叉步,交叉步,後撤步,出手——操,又沒進!!!!

我在那個電話亭投了成千上萬次籃。許多日子裡我都躲着公交車,躲着老師們,而且絕對絕對要躲着我的媽媽和哥哥們。我向他們隱瞞了一切,但我在學校的表現仍然不錯(當然,前提是我得去上學)。所以我“帶着籃球的小史蒂夫”的名號在街坊鄰里當中無人不曉。在我小的時候,我每一天都會讓祖母鉛筆給我記身高。我靠牆站着,祖母用鉛筆在牆上劃記號,但我就是沒長高。當我到了12歲,13歲……還是沒長高。

在高中生活的第一天我就出現在了籃球選拔賽上,想着憑我的本事我必定是天選之人。但他們給我澆了盆冷水。因爲我太矮了,他們讓我去打預備隊。他們摧殘了我幼小的心靈。我走下球場,從此以後我的高中生涯只打過兩場比賽。

整個高中生涯,我只打過兩場比賽。你信麼?我只爲一支AAU球隊打過幾場比賽,打過野球,然後就是高中的這兩場球了。我想,我可能應該埋頭學習,認真訓練。但成長在貧困家庭,身邊的一切都太複雜了。我們一直在搬家。我讀了六所高中,居無定所。我感覺自己就像在爆米花機里長大的,像爆米花一樣翻來滾去,隨波逐流。

當時很滑稽,我記得我告訴其他人“總有一天我要娶珍妮-傑克遜爲妻”。珍妮-傑克遜就是當時我的認知中最漂亮的女孩。但我當時15歲了,靠食品救濟券爲生,瘦得像個猴似的,成長在一羣癮君子當中,還連高中校隊都打不了。我怎樣才能擺脫這一切,出人頭地,和珍妮-傑克遜發生點什麼呢?

我還是像以往一樣站在街角,做我該做的事情以謀生。這些事糟透了,我一點都不以它爲榮。我撞見槍口然後被搶劫了不知道多少回,被人揍了不知道多少回。我見過飛車謀殺。但老實說,如果你問我最怕什麼,答案並不是槍。槍擊對我而言……彷彿家常便飯。我的意思是,你覺得當你身處這種街道的時候,槍擊難道還是什麼稀奇事麼?我最怕的東西是毒品、是針頭、是吸管、是PCP。到處都是眼神空洞,萎靡不振的人們。而他們都是普通人啊——是護士、是老師、是郵差,甚至連特區的市長馬里昂-巴里也不外如是。

我們生活的環境,每一天,每一分鐘都彷彿是充滿了行屍走肉的人間煉獄。

我十八歲那年母親因癌症去世了,當時對我而言,我完了,我的人生就此結束了。所有的希望……都被我拋諸腦後了。我徹底放棄了打球,退出了AAU球隊,不再去公園打球。我輟了學,販毒生意倒是越做越大。在我眼裡,我已經構建起了自己的小小毒品帝國,然後直到某天我捱了槍子,或者去蹲局子,我這輩子也就大抵如此了。

我當時不在任何大學的球探名單上。我母親已經離世了,我的人生還有什麼意義呢?

我的AAU教練託尼-朗利的一席話點醒了我。他是一名退伍警察,有着老警察的那種智慧。他過去常說:“史蒂夫,我告訴你人生是怎麼回事。十年以前,一樣有人在同一個街角幹着一樣的齷齪事。他們可能穿着最新的斐樂鞋,喬丹鞋,看起來光鮮亮麗。但你看他們年復一年,年復一年地每一天干着這些勾當,每一天提防自己被搶劫。你可以幹出一番和他們不同的事業的。”

這段話振聾發聵,始終在我腦海中迴響。我終於收到了大學的邀請,不是杜克,你別想多了……那是在德克薩斯州的聖哈辛托學院。學校有一位教練曾經看過我打AAU錦標賽的比賽,他們說有一個替補席位還空着。大專學校?而我對德克薩斯州又能有多少了解呢?

但我的祖母堅信這就是我母親所期望我走上的人生道路,所以我也只好屈服了。我拿到了高中文憑,祖母給了我400美元和一張前往休斯頓的機票。聖哈辛托學院迎接我的機場,正式休斯頓大學的教練們迎接從尼日利亞來的奧拉朱旺的機場。實話實說,我可能當時和奧拉朱旺一樣,看到眼前的場面震驚了。我身邊能有三萬個白人,這是徹徹底底的文化衝擊。但最終我還是有了定所,有了一張牀,打上了大學的替補席位。我當時所有的東西就這麼多,接下來就是我大顯身手的時候了。

去問問肖恩-馬里昂吧,他當時爲溫森斯大學效力,是全美最佳大專球員。他便是我想挑戰的目標。當我們做客印第安納時,我擊潰了他。我在他頭上拿了四雙,把他打得落花流水。我記得當我們都進入NBA以後,在做投籃訓練的時候還聊及此時。他告訴我,他家裡收藏着這場球的錄像帶。確實有這麼一盤錄像帶。但二十年來,每當我問及這盤錄像帶特麼到底在哪裡時,他總是閃爍其詞。

馬里昂,這盤錄像帶到底在哪裡啊?有種的你放出來給全世界看看啊!

我在比賽中肆虐對手,但我讀的不過是社區學院罷了。我的夢想是——儘管對有些人而言聽起來有點滑稽——能夠在一所真正的大學校園裡,揹着書包走進課堂。我會想象自己在喬治城大學或是馬里蘭大學,在校園裡打着寒顫走進課堂。可能有些單純,但這就是我的夢想。

一年後,加里-威廉姆斯和約翰-湯普森來招募我了。俄克拉荷馬大學和克萊門森大學也對我發起了猛烈追求。但我是看着倫-拜亞斯和帕特里克-尤因長大的。對我而言,選擇無外乎是馬里蘭大學和喬治城大學其中之一。

我差點就去了喬治城大學。但我和約翰-湯普森的對話令我永世難忘。他說:“史蒂夫,我們很喜歡你,確實很喜歡你。但我剛剛執教過阿倫-艾弗森,沒法執教完艾弗森就執教你。我受不了,會得心臟病的。”

我向他的話表示敬意,他是對的。他受夠了當艾弗森在喬治城大學時期,那些圍在艾弗森身邊逢迎拍馬的人。他知道如果我來了喬治城,那些人的下一個對象就是我。所以我在21歲,大三那年,轉學到了馬里蘭大學。

我終於成了馬里蘭大學淡水龜隊的一員。

你可以隨便對我指指點點。我這輩子壞事幹盡,不是個完美的人。但要是我在馬里蘭大學第一天上學的話……那一天我揹着書包帶着書,穿過校園的時候人們都在朝我尖叫:“喲,史蒂夫-弗朗西斯!哥們最近怎麼樣?”

在那一天你可不能對我指指點點,在蒼穹之上,我的母親看到這一幕的時候想必是淚流滿面。

我的繼父終於在校園地鐵中心停車場售票亭裡得到一份工作。有一天我訓練結束回家的時候過去看望他,幾個兄弟會成員從旁邊經過,說道:“喲!史蒂夫-弗朗西斯!沒想到哥們你爸爸居然就是那個人!”

我說:“你們在說啥?”

“他讓我們免費進場了,真酷。他說他是你爸爸。”

我走進停車場,繼父正在下閘門。停車場彷彿就是他的獨立王國一樣。他把自己的小電視機搬進了售票亭裡,買了他最愛的薯片,同事們和他站在一塊兒喝啤酒,談論籃球。他甚至把我的小妹妹和她的心愛玩具狗帶來一起玩耍。當時就是這番景象。他看見我穿着淡水龜隊的球衣走近時,臉上浮現出了我見所未見的驕傲神情。他對所有人說:“這是我兒子,這就是我兒子。馬里蘭大學噢,操。”

我每次主場比賽他都會來觀戰。當我打客場,他在工作時怎麼辦呢?那就在售票亭裡看電視轉播。有趣的是,我的生父正因爲搶劫地鐵站被捕。而我的繼父則是地鐵站的工作人員。他是個既正直又能幹的人,是我真正的父親,是我最好的朋友,是體育館裡爲我加油助威聲音最響亮的那個人。

光憑這一點,就沒有人可以攔阻我。我終於飛黃騰達了。在賽季末,我入選了奈史密斯大學最佳球員的最終提名,所有人都說我會在NBA選秀前五順位中被選中。

想想這一切吧。

18歲,我在塔科馬公園的街角帶貨,被槍口指着打劫。

22歲,我通過選秀進入國家籃球協會,與大衛-斯特恩握手。

猜猜看那年選秀大會是在哪兒舉行的?——對了,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你給翻譯翻譯,什麼他媽的叫驚喜!

我記得在選秀後,我坐在繼父家的廚房桌邊,看着賬戶裡的80000美元。那個時刻,我就坐在那,看着自己打球掙來的工資。但這點錢只是杯水車薪。我小妹妹當時10歲,我第一件事就是給她買了一臺電腦,一臺大的康柏自由人系列。那個夏天我日日夜夜地被布蘭妮-斯皮爾斯的歌所轟炸。第二件事是給我的祖母買了一套房。大概一個禮拜過後,我開始陸陸續續接到來自貸方的電話。他們告訴我,我欠了他們錢了。

然後我問哥哥們:“這些電話是什麼鬼?”

他們回答道:“你懂的,在我們沒錢的日子裡媽媽一直用我們的名字來簽字。這是我們唯一能取得貸款的方法。”

這些人給我打電話大概是這麼個調調:“斯蒂芬-D-弗朗西斯。好,好,好啊。我們終於知道你特麼在啥地方了,兄弟。”

這可是在美國啊。他們永遠都念念不忘,能夠找上門來。我開始還清自己從八歲起就欠下的信用卡賬單,是的,從八歲開始欠賬單。

如今我知道溫哥華人仍然對我迫使球隊把我交易走感到憤怒。在我被灰熊隊用榜眼籤選中時我差點哭了出來。即便他們當時準備賣球隊了,我也不想離開親人背井離鄉去天寒地凍的加拿大。我很慚愧,但實際上又不那麼慚愧。現在每個人都見到了籃球是一門生意。球隊都已經搬走了。我唯一感到慚愧的是我在被交易前,參加了可能是NBA史上最無禮的記者招待會。

艾弗森經典的“訓練?!”與我的採訪相比都簡直不值一提。

加拿大?我去那兒?根本不可能。休斯頓纔是最適合我的地方。人們可能不信,但在我幼時給我打比賽帶來最大影響力的人之一便是奧拉朱旺。我曾觀察他的腳步,模仿他。我的交叉步不是學自喬丹,不是學自艾弗森,而是學自奧拉朱旺。只要仔細看我的腳步,就知道我是跟奧拉朱旺學的。

但令我哭笑不得的是,當我去火箭隊報道時,大夢卻不讓我練這個。

“史蒂夫。”

“嗯,大夢,怎麼了?”

“你的運球……”

“運球怎麼了?”

“你運球運得太多了。”

“別吧……”

“太多了。”

這是神諭。我和他同隊效力的兩年時光至今都讓我着迷。我在飛機上坐在他身邊,戴着大耳機聽着Jay-Z括噪的音樂

“史蒂夫。”

“嗯,大夢?”

“你聽的音樂。這是什麼噪音?”

“別吧,大夢。”

“關了它。我準備集中精力於神的話語。”

“操,好吧。”

你聽到這段故事會怎麼想呢?我想我當時應該多聽聽他的,但我當時年少輕狂,自以爲站在世界之巔,獨孤求敗。在2000年扣籃大賽後,在奧拉朱旺和巴克利離隊後,我感到休斯頓真正接納了我。我至今居住在休斯頓,我在城中走動的時候無論如何都會有人來幫助我。即便在過去幾年我經歷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裡,當我被關起來的時候,休斯頓的每個人依然會幫助我。又有多少球員在一座城市僅僅效力五年,僅僅打過一次季後賽,能得到像休斯頓給我的這般熱愛呢?

我想,這是因爲我和姚明同隊時所帶來的能量。姚明是我的兄弟。當他來到休斯頓時,我們看起來像是一對古怪無比的組合。一箇中國人和一個特區人搭檔,這裡面甚至語言都不是主要問題,只是問題的一小部分罷了。我左耳部分失聰,姚明右耳部分失聰,我倆都用最基本的英語和對方交流。

他轉過頭來:“嗯?”

我轉過頭去:“啥?嗯?”

太荒唐了。但這就是我的兄弟,他是我所搭檔過最善良、最令人欽佩、最聰明的隊友。這傢伙在投籃訓練前要接受十五家採訪,在訓練後還要再接受十五家採訪。打客場比賽時,所到之處相機都圍着他……太瘋狂了。而他會問我們:“你們被相機圍着還好嗎?有沒有打擾到你們?”

他就是這麼善良的人。我不假思索地就可以說,他永遠是我最喜愛的隊友。同樣,他也是一名極爲優秀的球員。我至今都會想,如果姚明沒有急於從傷病恢復中復出,如果球隊讓我倆一直搭檔,可以取得多高的成就。每個休斯頓人都知道,我們在一起本可能取得更高的成就的。這件事至今讓我耿耿於懷。

但球隊做了什麼呢?球隊把我送去了奧蘭多,換來了特雷西-麥克格雷迪。

這讓我非常受打擊。我在魔術隊的職業生涯根本不值一提,在尼克斯隊的職業生涯更是完全不值一提。這一段故事就像《盜亦有道》的結尾一樣,所有人都被抓了起來,互相攻詰,開車四處兜風,望着天空尋找警方的直升機。簡直是一團亂麻。我去了這兩支球隊,僅僅在更衣室待過五分鐘就明白:不行,這兒沒法贏球。

你可能只用一分鐘就能得出和我一樣的答案。這就是球隊文化。

當我2007年重返休斯頓時,我非常高興能夠回家。但實話實說,那是我開始走下坡路的轉折點。裡克-阿德爾曼……我可以發誓,我在訓練中絕對沒有偷懶,不信你問姚明,他能告訴你真相。但阿德爾曼把盧瑟-海德、阿隆-布魯克斯、拉弗-阿爾斯通的優先級都放在了我之前。我並非對他們不敬,但是我未進入激活名單,枯坐在替補席上,球迷們還會唱着我的名字。我晚上回到家會在門廊坐上數小時,靜默。不喝水、不聽音樂、不做任何事。我就在那坐着,思考,直到凌晨一點。

四年時間,我從在特區街角販毒到打進NBA……如今看上去全完了?結束了?32歲就結束了?我知道,自己的職業生涯到頭了。但這是極其,極其苦澀的事實。我不能接受。不管你是誰,我都不能接受。

我去北京打了一段時間,然後準備重返NBA……但徒勞無功。我特麼整整花了四年時間才徹底接受了自己再也打不了職業比賽的事實。徹底結束了。

毫無疑問,我有過黑暗的歲月。我知道大家都在問:“史蒂夫-弗朗西斯發生什麼事了?”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互聯網上有些人信口雌黃,說我吸毒了。當我想到要是我的祖母讀到了,或是我的孩子們讀到了……我實在太傷心了。聽着,我毫不諱言我在少年時販過毒,但我這輩子從來沒有吸過毒。

所以,史蒂夫-弗朗西斯到底發生什麼事了呢?實際上,我那段時間酗酒了。酗酒是和吸毒同樣惡劣的行爲。在我打不上球的那幾年,我失去了自己的職業球員身份,也失去了我的繼父,他自殺了。

我放飛自我了。

放飛自我。

從我十八歲那年母親去世開始,到我離開NBA,我時刻緊繃神經。每時每刻我都如同上戰場的士兵一樣,從不鬆懈。當結局到來時,我彷彿像在簽字一般:“好吧……這是段不錯的旅程。”

你可以盡情暢想關於史蒂夫-弗朗西斯的一切。你可能認爲在我巔峰時期,我是最令人震驚的球員。或者你也可能認爲我沒那麼垃圾。對我而言這都無關緊要。但我想的是有朝一日,你們能夠想起我是從哪兒出身,我即便在NBA打上一分鐘都已經是個奇蹟……這是我唯一希望大家所銘記的。

塔科馬公園,馬里蘭州,1997年。

我從聖哈辛托學院回來已有數日。說實話,我在德克薩斯犯了思鄉病,每天都會哭泣,告訴教練們我想放棄,想回家,回到我的家庭,回到我的街區,回到販毒的生活,回到原來暗無天日的歲月,這輩子天天過這樣的日子。那是我熟悉的生活。

所以我回家休息了一段時間。每個人看到我都說:“噢,你覺得你現在出人頭地了麼?加油啊大學生,我們要看看你到底有多少能耐。”

他們讓我和當時特區的第一人格雷格-瓊斯打球。這是一場匪幫男孩之間的比賽,意味着球場一端有着50個手持AK-47突擊步槍的人,另一端也有50個人手持AK-47。

他們押了10000美元。我們一對一,三局兩勝。

我沒法拒絕。

第一局,我打爆了他。

第二局開始了,我本可以再度輕鬆取勝。但我想了片刻:我本可以成爲特區之王;本可以成爲街頭傳奇;本可以擊敗他,贏點錢,待在街區這個令我感到舒適的地方。

我本可以停留在舒適圈裡。

但我想得到更多的東西,得到不一樣的東西。我想娶珍妮-傑克遜爲妻。所以我讓他贏下了第二局。然後我把球扔到了籃板後面,走出了球場。我上了飛機,回到了在德克薩斯州的社區大學,換之以打爆了肖恩-馬里昂。

在短短四年間,從街角進入了NBA。

不過我得承認……我沒得到珍妮-傑克遜的芳心。這難道不是件憾事麼?但你知道嗎,在匪幫男孩對決的四年後,我登上了ESPN雜誌的封面,畫面如下:

“帶着籃球的小史蒂夫”笑着站在天命真女身旁。

這是你根本寫不出來的神奇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