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不轉政黨 今面臨解散清算

婦聯會面臨解散。(本報資料照片

婦聯會與內政部鬥法大事紀

內政部依《政黨法》要求婦聯會轉型爲政黨,昨(26)日是最後期限,若不轉型,今天將面臨解散清算。婦聯會主委雷倩昨表示,婦聯會去年10月會員大會以61比9的差距,決定婦聯會要以公益貢獻社會,而非籌組成政黨,「婦聯會未來的走向,絕對不是推薦候選人蔘與公職選舉。」

雷倩表示,婦聯會創辦人宋美齡雖然有很多政治身分,但由蔣夫人所創立的婦聯會一直都是「慈惠團體」,70年來都是以公益爲核心黨產會抹黑婦聯會有政治獻金,但根據過去10年紀錄,政治獻金僅佔所有捐助的0.5%,都有依照《政治獻金法》執行,其他99.5%則都是有關慈惠的文教交流活動。

對於堅持不轉型政黨,雷倩表示,若有人擔保成爲政黨後仍能進行公益、不被黨產會追殺,那當然可考慮,但若是無法擔保,婦聯會寧可維繫多年來的傳統宗旨,並行使公民不服從」。

雷倩提出3點呼籲,首先,4月17日婦聯會慶時,已簽完給第二批社福團體承諾的30億元,因此向蔡英文總統寫陳情信,懇請蔡總統以過去對婦聯會的瞭解,暫停撤銷婦聯會,未來婦聯會將建立公開透明的平臺

第2,婦聯會上週再度向內政部發函,因爲3月12日內政部的代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向承審法官表示,「如果婦聯會要轉型其他團體,內政部會樂觀其成、並給予輔導」,這句話是內政部在法庭上的陳述,她呼籲內政部准許婦聯會成立政黨以外的法人團體。第3個呼籲則懇請立委考量《政黨法》中須將政治團體納入轉型爲政黨是否違憲,若可能請儘速修法,因結社自由是受憲法保護。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昨則表示,政黨法的規定很明確,政治團體2年內要轉型成政黨,若未完成就是廢止立案,內政部已給予4個月緩衝期,但婦聯會屆期仍未完成轉型,該撤銷就要撤銷。

國民黨主席江啓臣昨在金門表示,對於有歷史背景的組織,在時空變遷後,不宜用現在標準看待過去,應迴歸至法治面,畢竟它們都是歷史下的產物,應追求和解,不該讓人覺得是在清算、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