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疑檢察官違法訊問 法院今天勘驗偵查光碟
臺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今天起密集開庭近3個月,高虹安將連續以被告、證人身分到庭;高虹安質疑偵查檢察官勸諭共犯認罪違法、聲請勘驗光碟,法官今天將讓檢、辯雙方「有限度」勘驗偵查光碟。
前次準備庭中,高虹安的律師團不斷主張偵查檢察官勸被告認罪違法,公訴檢察官認爲依最高法院見解,檢方考量被告態度向法院求處緩刑屬合法偵訊,與誘導、不正訊問無關,今天勘驗時,檢、辯可能再有法律意見攻防。
依審理計劃,高虹安必須從今天起直到5月29日不停出庭,合議庭安排末3次庭期進行辯論程序後結案;依本案「規模」,今年7、8月合議庭完成一審判決並宣判的機率很高。
貪污案被告是高虹安、高的前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綽號「水母」的前公關主任王鬱文;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已認罪,高虹安、王鬱文否認犯罪。
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沒有聲請證據調查,高虹安、王鬱文聲請傳喚多名證人,大多數已獲合議庭裁準,證人們將陸續作證。
高虹安4月10日上午會以被告、證人2種身分出庭,將掀案情一波高潮,4月17日合議庭預計傳喚高虹安的友人李忠庭作證,李也涉案但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他與高虹安的關係匪淺,證詞預計更受關注。
高虹安被控虛報、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46萬30元,臺北地檢署2023年8月14日依貪污、僞造文書2罪起訴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王鬱文5人,高虹安如一審判決有罪,將丟失新竹市長資格。
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