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拿「臉照」貼列車廁所內!狂嗆高鐵司機:小又軟 下場慘爆
▲小君與阿俊爆糾紛,竟在高鐵列車廁所內,張貼有對方照片的傳單,寫着「做的小又軟」等語。(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一名女子小君(化名)疑與高鐵司機阿俊(化名)有金錢糾紛,竟製作傳單張貼於高鐵列車廁所內,指控阿俊「外遇」、「做的時候小又軟」。阿俊得知後,提告妨害名譽,案經審理後,小君遭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另外,阿俊也求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日前法院審理時,判小君賠7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君於2019年7月28日將阿俊臉部照片製作成傳單,並寫下「約長期,一直講自己在高鐵當司機很有錢!聽你在唬爛!說最會,做的時候小又軟。結果講好付款的時間到還不付錢!你講你老婆外遇,你很難過想自殺,我安慰你不要想太多。結果咧!還不是自己找女人。勸你在時間內付錢,否則公佈全臉照片」等文字,隨後將這些傳單帶上高鐵,跑至車廂廁所供人欣賞。
阿俊得知後相當氣憤,決定對小君提告妨害名譽。刑事部分,橋頭地院審理期間,小君坦承犯行,並遭查出同年年初就因另一件誹謗罪遭判拘50日,事隔僅半年,竟再度犯案,遭認定不思悔改,被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民事部分,阿俊認爲,整起事件經媒體報導、臉書爆怨公社曝光後,讓他的工作個人評價及身心皆受到影響,要求小君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而審理期間,小君並未到庭說明,僅以書狀稱,有關阿俊提及的圖像、檔案皆已刪除,刑事部分她也坦承不諱,惟拍照上傳至爆怨公社者另有其人,且她於五年前就罹患精神官能性憂鬱症,認爲自己一時失慮,現已深感懊悔,目前經濟狀況無法負擔民事賠償。
對此,法官勘驗相關證據、說詞,認定求償有理,審酌兩造狀況後,判小君賠7萬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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