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撒釘怪客」聲押被駁回 警方與衛生局將他強制送醫

撒鐵釘的陳姓男子被法官當庭飭回後,警方擔心他再犯,與衛生局、消防局聯手將他強制送醫。(民衆提供/郭良傑高雄傳真)

在高雄市小港、林園地區撒鐵釘、丟玻璃瓶,害不少民衆機車、汽車輪胎慘遭刺破的陳姓男子,20日作案時被林園警分局專案人員逮個正着,經偵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復訊後,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及強制罪嫌,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認爲無羈押原因予以駁回,21日當庭將陳嫌飭回。警方擔心他再犯,22日下午會同衛生局將陳嫌強制送醫。

警方查出,53歲陳姓男子從今年4、5月間3度在小港區中山四路朝該路段快車道投擲玻璃瓶,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高雄地方法院裁處,他被罰3000元。今年5月他另在小港區沿海路段,沿途丟擲鐵釘,小港警分局2次通知,他都未到案,8月31日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陳嫌20日中午12點多,從住家騎車外出,在林園區石化三路、文賢南路與沿海路三段路沿路撒鐵釘,被尾隨蒐證的林園警分局專案人員攔下,當場查獲他的腰帶綁着一個塑膠杯裡面全是鐵釘,車上置物箱還有一大袋,依現行犯逮捕送辦,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檢察官偵訊後,21日上午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及強制罪,有再犯之虞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審理後認定無羈押原因,當庭將陳嫌飭回,檢方表示將再提出新事證提抗告。

因擔心陳男有精神問題,獲釋會再犯,林園警分局於22日13時20分,會同消防局及衛生所將其強制送醫,因醫院對陳嫌的精神狀況做進一步鑑定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