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男慘遭霸凌 無恥學長竟提訴訟求撤銷!駁回理由曝光

北市某高職一名學生長期承受學長的言語霸凌,後不堪其擾,向校方提出申訴。(示意圖 / 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國三男學生去年底因故遭同學持彈簧刺頸、捅胸,最終傷重不治,案情曝光震驚社會。北市某高職一名學生,由於長期承受同校高姓學長的言語霸凌,後不堪其擾,向校方提出申訴。校方決議受理,經調查判定校園霸凌事件成立。高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判決指出,該名受害學生於2021年間長期遭受高男長期嘲諷,因爲不堪其擾,向校方提出申訴。校方決議受理,並指派3名委員成立調查小組,經查確認高男對受害學生曾做出「打手槍事件」、「綽號事件」及「搭捷運事件」。

調查小組指出,高男對於受害學生的霸凌行爲,其中「打手槍事件」屬於騷擾、「綽號事件」屬於戲弄,「搭捷運事件」屬於騷擾、貶抑,且其行爲有故意傷害意並具長期持續性,造成對方身心上一定的痛苦,甚至已經嚴重影響日常;經決議結果,判定本案構成校園霸凌事件。

對此,高男不承認自己涉有霸凌行爲,並主張調查小組3爲委員同爲「因應小組成員」,這部分的調查報告被認爲霸凌事件,進而後續相關處置建議,應以「小組成員」身份參與後續判定;高男認此不符行政程序,顯然有執行職務偏頗。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爲3名調查委員完成調查程序後,依法自得參與因應小組之合議判定,無法就以他們曾進行調查,而有迴避必要,因此予以駁回。

高男不服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審酌其上訴理由重述一審內容,且未明確指出一審判決法規不妥之處,最終以不符上訴要件,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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